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
关于审计整改的几点思考
刘志平
  审计整改,是指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部门对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建议书以及审计移送处理书中指出的问题,进行纠正、查处、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行为。审计整改是审计过程中的重要程序,是审计结果的重要运用,也是提升审计质量的有效途径。可以说,审计整改和审计结果的运用如何,是审计成效的最直接体现,也是审计质量的客观反映。
  一、存在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审计,在审计整改中遇到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经过梳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四方面:
  1.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不重视。部分部门单位在收到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或者审计建议书等文书之后,思想上不能引起高度重视,造成审计整改意见迟迟不能得到落实。个别领导同志不能认识到加强审计结果运用的重要性,有的甚至存在躲避、推脱的情形,试图采取消极懈怠的方式阻碍、拖延审计整改工作,其根源在于不能正确认识审计整改工作对于规范财务管理和完善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2.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不到位。部分单位接到审计整改通知,敷衍了事,不能根据整改意见的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的原因和说明整改的建议,而是存在一种“审计过就安全”的思想,认为已经“盖棺定论”,不能深究审计发现问题,使真正的问题得不到有效的完善和解决。审计查出问题后,整改是关键,这也是审计工作的根本目标,然而一些部门单位不能及时纠正、不迅速整改,所以就导致无法实现审计的预期效果,就不能起到规范财务管理与健全制度的作用。
  3.部分单位对审计整改不严厉。部分单位对该追究的责任未追究到位,处理解决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有部分单位能够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也能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整改。但是这种整改只针对当前存在的、具体的问题进行了改正,例如调账,归还原资金渠道等。这些问题的整改只停留在本次审计过程中,没有通过审计发现单位财务管理及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从而无法形成长效的机制加强财务资金的有效管理和使用,最终导致屡审屡犯,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4.部分单位领导态度不端正。一些单位财务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在审计结束后,不能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对于完善单位内控制度、提高财务管理的重要作用,对审计中涉及的整改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反而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存在埋怨、闹情绪、耍态度等现象,或者通过多方找人说情来化解问题,使审计整改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二、主要措施
  针对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要着力从重视、落实、督查和制度四个方面对审计整改进行强化,不断加强审计结果运用,提升审计质量。
  1.提高认识是整改的关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及时整改和认真研究,整改结果在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向同级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为了强化审计整改工作,201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陕西省审计整改工作暂行办法》。延安市政府也高度重视审计结果的整改落实工作,2014年,市监察局、市审计局联合出台了《延安市审计结果执行情况问责问廉问效实施办法》,成立了审计结果整改落实“三问”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对上年度的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审计结果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三问”。要做到彻底整改,首先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把审计整改与项目计划完成、审计查处问题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进行督促和落实。要建立审计整改报告制度,规定被审计单位在收到审计报告、审计决定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审计机关报告审计整改落实、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及整改效果。
  2.落实整改是重要的手段。要严格审计结果的层次管理,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结果,根据内容划分层次、等级,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级管理,分级督查,确保审计结果能够得到充分运用。同时,要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通报审计查处的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形成分工明确、衔接协作、监督有力的联动工作机制。要将整改情况作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促使其严格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尤其是审计结果涉及到审计对象存在重大违法违纪违规问题,需要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进一步立案侦查的,必须坚决实行移送处理。同时,还要将审计整改情况作为下次审计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注重突出审计处理处罚适当性和审计建议针对性与操作性,要求将被审计单位对上次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处理处罚决定的整改落实情况写入审计报告中,形成以审促改的良好局面。
  3.督查整改是有效的保证。《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中要求“各级政府每年要专题研究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必要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落实整改意见”。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的作用,强化协调和沟通,对审计结果整改运用情况进行问责问效,定期进行检查,对拒不整改的进行通报或处理,确保审计结果整改落实到位。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整改检查作用,注重审计结果整改落实情况,实行审计回访,完善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对整改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推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将审计整改情况予以通报,纳入督办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和反腐倡廉作用。
  4.制度健全是有力的措施。从以往的审计中发现,许多部门单位存在“就审计论审计,审计结果运用却不落实”的情况,为切实防止这种现象的发生,就要建立审计结果及其运用情况存档制度。比如,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要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报告及其运用情况存入干部监督信息库和干部监督工作档案,作为领导干部提任、调任、免职、辞职等提出审查处理意见的重要参考依据。要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情况的通报或公示制度。要把审计整改情况作为相关单位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以及作为对被审计单位实施绩效考核、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也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对审计整改不力,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整改运用情况进行通报或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进一步确保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能够充分运用。因此,必须建立完善有力的审计整改制度。
  要提升审计质量和成效,必须强化审计监督职能,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才能更好地维护财政经济秩序,重大政策落地生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作者系志丹县审计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