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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主体”挑起我市现代农业大梁
实现利润2.66亿元 上缴利税0.55亿元
  本报讯(记者 李星棋 屈雪娇 通讯员 严亮)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今年我市新增了19家市级龙头企业、52家示范合作社、50个示范家庭农场,全市逐渐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为骨干,多种生产经营主体共生的农业经营格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挑起全市现代农业的大梁。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部门把发展新型经营主体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重要举措来抓,不断加大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力度,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全市新认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9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累计达到117家;认定市级示范合作社52家,累计创建国家级示范社24家,省级示范社43家,省级百强社32家,市级示范社213家;认定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0个,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90人,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
  截至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2829个,成员10.6万户。覆盖苹果、蔬菜、畜牧、粮食、手工艺品加工、农业观光旅游等多个产业。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发展到25家,较2010年增加16家;规模以上企业41家。全市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达到1403个,带动农户14.9万户。产业化组织固定资产总值20.86亿元,销售收入36.27亿元,实现利润2.66亿元,上缴利税0.55亿元。
  随着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我市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全市苹果总面积达到360万亩,预计产量达到309万吨,省级优质苹果基地县实现整市全覆盖;蔬菜播种面积40.18万亩,预计产量128.51万吨;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00万亩,玉米、马铃薯和谷子等特色杂粮占粮食播种面积的86.7%;建成了一批万头猪场、千只羊场和标准化养鸡场,全年生产肉类13.8万吨、禽蛋4.3万吨、鲜奶0.77万吨。红枣、核桃、花椒面积120.7万亩。
  下一步,我市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重点,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提升壮大农民合作社,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走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农旅结合和生产、加工、营销“一二三”产融合之路,增加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