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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人治污大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我市已基本消灭了劣V类水质
  本报讯(记者 肖金雄)记者日前从市河长办了解到,我市开展“千人治污大行动”以来,全市上下积极应对、大胆创新、科学比对、综合施策,截至3月底,我市已基本消灭了劣V类水质,刚性治污取得阶段性成效,为下一阶段系统治污打下了坚实基础。
  3月12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河长制暨水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后市水务局党委迅速召开“千人治污大行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铺开。
  治理水污染,源头是关键。面对水质严重污染的严峻形势,我市上下重点加强污染源普查整治力度,全市普查登记规模较大的排污口966个,已采取关闭或临时收集措施409个,普查出沿河近岸畜禽养殖业326家,已整治264家;迅速采取挖渗坑、布涝池、安置污水罐、配备吸污车、集中收集拉运污水等措施;延川县、宜川县采取铺设石墨烯光催化网和人工快渗等技术,净化提升重点区域水质;全民动员,大力开展日常巡查保洁,对河道垃圾进行全面清理,集中收集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涉河违法行为,全市累计发出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表)2000余份,查出涉河违法案件62起,行政司法拘留19人。
  通过全方位、多举措刚性治理,延河、清涧河、北洛河和仕望河等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普遍有所好转,劣V类水质河流、河段大为减少。经市环保部门3月31日监测,延河、清涧河等主要河流污染指标总体下降,全市已基本消灭了劣V类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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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劣V类水

  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依据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我国的地表水按功能高低分为五类:Ⅰ、Ⅱ、Ⅲ、Ⅳ、Ⅴ。
  Ⅰ类水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水质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处理,地表水经简易净化处理(如过滤)、消毒后即可供生活饮用。
  Ⅱ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场等;受轻度污染,经常规净化处理(如絮凝、沉淀、过滤、消毒等)后可供生活饮用。
  Ⅲ类水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Ⅲ类水质经过处理后能供生活饮用。
  Ⅳ类水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水质恶劣,不能作为饮用水源。
  Ⅴ类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水质恶劣,不能作为饮用水源。
  劣V类水是指污染程度已超过V类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