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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红包群相识骗取他人巨额钱款
一男子获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报讯(记者 董新银 通讯员 张鑫)通过微信红包群认识后,一男子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钱款达87万多元。近日,延长县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该男子获刑12年,被处罚金10万元。
  2015年6月份,家住延长县黑家堡镇的女子薛某某通过微信红包群,结识了自称在某市交警队工作的男子张某某,两人通过微信联系,互诉衷肠。薛某某本以为找到了一个可以说说知心话、互相倾诉的对象,不曾想她一步步陷入张某某设计的无底骗局。
  从二人相识至薛某某发现异常到公安局报案,期间张某某谎称自己在黄陵县交警队上班,继而编造与姐姐在西安经营旅游公司、自己开车肇事急用现金等理由,向薛某某借钱数次。之后,薛某某催还借款,张某某以归还借款为诱饵,谎称家人去世需要处理、买卖房屋需要过户和手续费、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动等理由继续向薛某某借款。薛某某出于信任,并寄希望于等张某某获得卖房的钱或是银行贷款,就会归还自己所借钱款,薛某某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汇款和微信转账等方式,至2017年3月12日,累计向张某某打款133次,数额共计87655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8765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照《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