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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单位获2017年度省文明交通示范单位
张世奎等四人同时获“陕西好司机”等荣誉
  本报讯(记者 贾志敏)7月9日,记者从市文明办获悉,省文明办联合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公布了2017年度推选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村以及陕西好司机、陕西好交警、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先进典型活动名单,我市四家单位、四名职工获2017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村以及“陕西好司机”“陕西好交警”“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
  在此次评选中,宜川县司法局荣获“2017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单位”;吴起县第二小学获“2017年度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宜川县丹州镇街道办事处中山街社区获“2017年度文明交通示范社区”;宜川县英旺乡龙泉村获“2017年度文明交通示范村”。同时,延长油田吴起采油厂车辆管理中心职工张世奎、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洛川供电分公司职工杨延平分获“陕西好司机”;延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常宝珠获“陕西好交警”;洛川县旧县镇交通安全志愿者服务队队员王建平获“2017年度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
  2017年,省文明办和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村以及陕西好司机、陕西好交警、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评选活动,全省各地积极参与,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经逐级推荐、群众评议、专家评审、公示公开,评选出一批设施规范、队伍健全、制度落实、活动经常的文明交通示范单位、社区、学校、村和一批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务群众、事迹突出的好司机、好交(辅)警和文明交通优秀志愿者。为表扬先进,激励士气,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省文明办、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决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公布,并颁发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