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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开在村中间 臭味熏人被关停
子长县快速处理环保督察督办案件
  本报讯(记者 郑鹏 通讯员 郝扬)接到省委环保督察组转交的“子长县瓦窑堡佛店村养猪场设在村中间,臭味难闻”投诉的问题后,子长县立即展开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了责令养猪场关停的处理决定。
  10月26日,子长县环保局、瓦窑堡街道办、畜牧局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经查,位于瓦窑堡街道办稍木则沟行政村佛店自然村的养猪场属养殖户孙桂林所有,现有养殖大棚2座约90平方米,存栏猪70头,有一个无防渗漏化粪池,池中存放粪便、尿液,臭味难闻。
  依据《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子长县环保部门对孙桂林养猪场给予两万元的行政处罚,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子长县瓦窑堡街道纪工委对瓦窑堡街道办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和警告处分。同时,子长县环保督察组责令该养猪场及时清理粪便尿液,严防向大气排放恶臭气体,要求在7日内关停该养猪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