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发布日期:
延川县工业园区(永坪化工园、贾家坪工业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相关规定,在报告书主体编制完成后需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现将基本信息公布如下:
  (一)规划情况简述
  延川县工业园区按照“一区四园”工业园区布局,“一区”为延川县工业园区,“四园”为永坪化工园、贾家坪工业园、文安驿工业园、马家河农副产品加工园,本次评价永坪化工园和贾家坪工业园。
  规划范围:延川县工业园区(永坪化工园)包括源流湾片区、石油沟片区、冯家坪片区、永坪炼油厂四个片区。延川县工业园区(贾家坪工业园)分为非能工业片区、寺村片区、农副产品加工与物流三个片区。
  规划产业:延川县工业园区(永坪化工园)规划主导产业:化工产业-包括煤化工、石油化工、盐化工、高端精细化工等;能源产业-分布式能源站、煤炼化制油品(煤热解)等;清洁能源产业。辅助产业:新材料-包括化工新材料等高附加值功能材料;其他产业-包括物流业、环保产业、基础设施与服务业等。
  延川县工业园区(贾家坪工业园)规划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智能装备、智能机器人零部件、物流自动化设备等;新材料;农副产品加工、仓储、配送;辅助产业:环保产业及环保改造装备制造-包括节能锅炉改造项目、土壤修复项目等环保治理工程;其他产业-包括物流业、环保产业、基础设施与服务业等。可延伸辐射产业:食品、医药、服装、汽车零部件加工制造、水利管件、电子电器、橡胶塑料制品、包装材料、家用电器零部件等。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不良影响对策概述
  规划区内烟气排放必须采取严格的脱硝、除尘、脱硫等环保措施并加强VOCs等特征大气污染物的处理,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园区应加快污水管网的铺设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应做好规划区内各企业间废水再利用的协调、管理工作,采取相关措施,鼓励企业废水再利用,并积极推进中水回用。
  噪声主要是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以及交通噪声。
  园区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限考虑资源化再利用,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运往垃圾填埋场,通过建设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保障体系、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避免和减轻环境风险。
  (三)规划合理性综合论证
  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满足规划实施所需资源、能源要求;通过环境容量和影响预测结果分析,规划实施对环境影响可接受。在采取相应的规划调整建议及不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规划方案基本合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结论
  延川县工业园区(永坪化工园、贾家坪工业园)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思想、总体发展目标基本合理;在采取规划调整建议的前提下,本规划与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工业发展规划、省市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一致;规划方案选址、产业链设置、规划区布局及规模基本合理。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影响会得到削减或减缓,规划区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要求。在采取环评建议的各种环保措施和方案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规划基本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意见征求的范围包括规划区涉及范围内的居民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其他人士。自公示起10个工作日内,如果您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有何意见或建议请与规划编制机关或评价单位联系。
  规划单位机关:延川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3509116486
  环评单位: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29-68661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