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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政“满月” 纳税人乐享“红利”
  本报讯(记者 房佳 通讯员 曹耀晖 郭亚军)今年,国务院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中,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新政落地实施一个月,征管举措一步到位,税收红包精准落袋,改革红利让延安辖区小规模纳税人惊喜连连。走访中,纳税人对新政充满了信心。
  用好税收政策让“红包”及时“落袋”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不足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中,有些行业已经真切地感受到了此次减税红利。
  延安市泓勃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记账服务、财务咨询、财务制度建设等业务。近年来,随着企业信誉的逐步提高和业内知名度的提升,企业的业务量越来越大,此次减税政策对该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针“强心剂”。
  对于国务院推出的减税新政,该公司财务负责人贺香香算了一笔账:“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而我们的销售额达不到10万元,可以免缴增值税。1月份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1553.4元,减免税款2446.6元。这可以说是在原有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再次为我们送上了减税‘红包’。这么算下来,预计全年减免增值税3万余元,这对我们来说真是一项好政策。”
  选好纳税期限让“红包”精准“落袋”
  根据文件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些企业财务人员发现如果预算准确的话,选择合适的纳税期限,企业的税负也会随之下降。
  子长县常青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广告制作的小规模纳税人,2018年企业增值税按季申报。“我们这个行业个别月份收入较高,按季申报的话,有时一个月的销售额就超过了一个季的免税标准。我大概估算了一下,如果选择按照月申报纳税,去年可以少缴3000多元。”公司法人常小琴说,今年1月,政策一出台后,他们公司马上申请改成按月度申报,1月份的销售收入86843.54元,减免税款2605.31元。春节刚过,这个“红包”已精准“落袋”。
   叠加享受政策让“红包”持续“落袋”
  富县富红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从事农资化肥、农产品种植、农业技术开发与服务、花卉种植与观光农业。此次普惠性减税措施对该企业产生了政策叠加效应,税负一降再降。
  企业法人李超介绍:“去年5月,国家将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统一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我们公司结合经营情况11月转登记成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名义税负从10%下降至3%。今年1月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又提高到10万元,如果按照去年经营收入测算,今年很可能不用缴纳增值税了。”李超边说边给税务人员递过来一份1月的申报表,报表显示企业1月份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49262.12元,本期免税额1477.86元。
  想要让税收“红包”及时、精准、持续“落袋”,市税务局持续跟踪区域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变化情况,深挖受益企业典型案例,关注普通发票涉税风险,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使用、纳税申报、退税申请等方面业务培训,保证纳税人懂政策、能开票、会申报,实现纳税人对优惠政策的应享尽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