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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招收新冠康复者,不合法也不合理
王强
  近日,上海的多家企业明确规定,招工时“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甚至部分企业要求当过方舱志愿者的人也不招收。此举得到网友的极大关注,大家纷纷表示,这样的门槛设置和“有色”招聘,不合法、不合理,必须尽快纠正,让新冠康复者重返职场、重新出发。
  早在两年前,国家卫建委等部门就多次明确要求,在招聘中不得过度设置门槛,不得区别对待、不得歧视新冠康复者。我国《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因此,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高度关注此事件,尽快查明事情原委,对确实存在这样行为的企业要严格处罚,要求其尽快整改,保障新冠康复者的公平就业权利。
  疫情来袭,每个人都是受害者。不幸感染新冠病毒的患者本来就要遭受病毒的折磨,当他们勇敢战胜病毒,健康回归社会后,迎接他们的本应该是鲜花和拥抱,关怀和包容,而不是对他们的二次伤害。其实,上海部分企业歧视新冠康复者的行为不是先例,也不是个例。早在两年前,就有个别新冠康复者在出院后准备回到居住小区时,一些小区居民担心被感染,堵住小区门口阻止新冠康复者进入小区。还有一位驰援武汉的护士在完成驰援任务返回老家时,也遭遇了同样的境遇。如今,两年多时间过去了,这样的歧视和冷漠竟然还在上演,甚至更加明目张胆,我们不禁要反问,谁给了他们这样的勇气?
  我们要清楚,病毒才是真正的敌人。全国上下一心抗疫,目的就是早日驱赶病毒,让我们的生活回归正常。当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企业全面复工复产时,我们要远离无知和歧视,敞开怀抱勇敢迎接每一个为生活奋斗的朋友,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