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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年01月21日
延安市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2021年7月15日至8月8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延安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工作。2021年9月8日正式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29个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完成整改27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加快推进,已取得明显进展。
   一、提高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坚持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整体脆弱”谆谆告诫,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通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思想、新论述、新要求,进一步增强推动问题整改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绩实效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延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延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市委、市政府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10次批示,深入现场检查调研12次,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同步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做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全力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扎实整改。
  全面夯实整改责任。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聚焦29个具体问题,采取现场督办、跟踪提醒、约谈警示等方式,按月调度进展情况,开展督促检查7次,下发环境问题交办单22份、督办预警单11份,有效督促任务、责任双落实。开展主要河流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治理、生态环境有关问题专项核查检查,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落实。
  二、对症下药,强力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实见效
  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延安市碧水保卫战2022年度工作方案》。聘请中国环科院天津分院专家,编制了《延安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统筹推进河流水环境治理,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姚店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洛川县新建污水处理厂和交口河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重点项目。
  扎实推进危险废物管理。严格监管固废处置工作,各县(市、区)涉危废企业均按要求报送了危废管理计划,制定了应急预案。严格规范油气开发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移、处置行为,不断强化固体废物管理,对污油泥、泥浆岩屑等废弃物,在产生、处置、利用等关键环节设置视频监控,对2032辆涉水涉危及泥浆岩屑运输车辆,全部安装GPS定位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实现实时在线监控。规范医疗废物处置,加强医废管理人员培训,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健全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暂存、交接、记录、转运等管理制度,建立各环节登记台账,指导开展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督促吴起县长官庙中心卫生院、志丹县张渠镇中心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完善并落实内控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目前均已实现医疗废物分类存放、账物记录一致。
  持续推动落后产能淘汰。及时印发《延安市2021年落后产能进行限期整改的紧急通知》《2021年延安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关于加快淘汰砖瓦轮窑粘土砖厂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扎实推进整改。目前,延长县辖区内3家落后产能砖厂已全部停产,并注销了采矿许可证;延川县3家砖厂生产设备设施均已拆除,兴旺综合有限公司窑体已拆除;其他县(市、区)也开展了砖瓦轮窑专项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砖厂下达行政文书,限期拆除了砖厂建筑及附属物,对未按期完成拆除的砖厂予以强制拆除。
  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的生态环境诉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思想,全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针对“黄蒿洼园丁小区火车道下的排水渠被污染,存在异味,气味刺鼻”问题,组织专业力量及时清理了河道垃圾,畅通河道水流,确保污水全部进入市政污水主管网,有效减少污水异味。同时,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片长、第一书记、驻村干部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齐抓共管,构建多方合力攻坚的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凝聚整改合力。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抓总、协调各方作用,组织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全方位、全过程加强督察整改工作。各级、各部门常态化开展督察检查工作,建立了属地管理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为有效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健全考核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责任考核,把督察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倒逼各级各部门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各类督察反馈问题彻底整改。
  严肃追责问责。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向我市移交的3个追责问题,市纪委监委已按程序完成对25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其中正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9人、副科级干部11人、一般干部3人;给予诫勉谈话6人、党内警告6人、政务警告1人、批评教育6人、党内警告政务记过3人、谈话提醒1人、政务记过2人。
  下一步,延安市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继续把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久久为功,确保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