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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拆除违建45户3500余平方米
  本报讯(通讯员 王前锋)“别人盖了,要是能评估补贴的话,咱没盖那不是亏大了嘛!”“你未经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南教场修建个人住宅,属未批先建,已违反了《城乡规划法》规定,属违法建设……”这是12月27日,富县依法拆除南教场棚户区内违建现场的一幕。
  当日,由鄜城街道办牵头,在县住建、国土、公安、法院、公证处等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下,工作人员依法有序对这些违法建筑进行拆除。据了解,该县南教场棚户区违法抢建拆除工作12月22日开始实施,预计将在月底前依法完成对60余户违建的拆除,目前已拆除违建45户3500余平方米。
  该县城乡规划监察大队长蔡亮介绍说:“为了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行为的蔓延,加快推进棚改工作,10月份以来我们就联合街道办多次上门入户,做群众思想工作,针对违建情况下达法律文书,争取居民对棚改的支持。”
  在依法拆除违建过程中,许多住户认识到自己违建的错误,并主动加入到自行拆除的行列中来,61岁的李金成老人就是其中的一员,他不仅愿意自己拆除,还表示同意评估公司马上进行评估。
  获悉,富县为实施好棚户区改造这一重要民心工程,加快城区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自2015年以来已启动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7个,占地1068.3亩,涉及棚改住户1767户,概算投资17.76亿元。此次,南教场片区改造工作就是该县继实施沙梁、川口、开元小区等棚户区改造后的又一重要项目,该项目区于10月18日经县政府决定,涉及拆迁户51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