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234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1155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延安市常泰路锦绣苑小区(原丝绸厂)临街门面房二、三、四楼的鱼庄前院放音乐声音大,后院鼓风机噪声大;三号楼1单元5楼平台彩钢房上面的垃圾无人清理。
受理编号1156号环境信访问题为:三岔镇政府院内直排黑烟。
受理编号1158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吴起、志丹、安塞等县区频繁出现山上放羊现象,严重破坏生态,希望封山禁牧。
受理编号1219号环境信访问题为:周湾镇徐台则村的中国国电陕西龙源电力有限公司风力发电噪声大,距离居民家100米左右,尤其晚间噪音特别大。涉及区县宝塔区黄龙县安塞区吴起县志丹县吴起县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延安市常泰路锦绣苑小区(原丝绸厂)临街门面房二、三、四楼的鱼庄前院放音乐声音大的问题。经调查,延安市常泰路锦绣苑小区(原丝绸厂)临街门面房属商业用房,商户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有使用扩音设施招揽顾客的现象,对周边环境造成噪声污染,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2.关于后院鼓风机噪声大的问题。经调查,该鱼庄(铁锅土灶柴火渔庄)于2016年8月10日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9月份完成装潢,2016年10月9日办理了食品安全许可证,2016年10月29日开始营业,采用燃烧木柴加工食品,由于该楼没有设计专用烟道,致使排烟问题得不到解决,商户将24个灶台连接后通过五个抽风机(4用1备)向楼外排放燃烧产生的烟气,由于隔音降噪措施不到位,致使抽风机在工作状态下噪声超标。
3.关于三号楼1单元5楼平台彩钢房上垃圾无人清理的问题。经调查,锦绣苑三号楼一单元为商住一体高层,由于高层住户时有抛洒垃圾现象,致使5楼平台彩钢房顶有垃圾长时间滞留现象。
2016年12月21日18时许,黄龙县“12369”环保投诉热线接到媒体记者反映:黄龙县三岔镇政府院内有直排黑烟现象,请调查处理。接到投诉后,黄龙县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环保监察人员于18时35分到达现场展开调查,并责令整改。2016年12月26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举报问题后,黄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核查。经调查,黄龙县三岔镇政府院内锅炉于2013年11月安装,为6吨常压锅炉,配有水沫除尘和脱硫设备,因采暖锅炉水沫除尘、脱硫设备发生故障,导致黑烟直排。
安塞区确实存在偷牧现象,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条例》中的处罚力度过轻。《条例》中第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在禁牧区域内放牧的,由县级以上林业或者农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放牧者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按每只(头)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处以罚款。”该条款处罚力度过轻,当前安塞区一斤羊肉价格可以卖到30元,加上羊皮、羊毛、羊绒及羊“下水”等附属品,一只羊可以卖到1000元,在较大利益驱使下,大批养殖户冒着被处罚的可能铤而走险去违规乱牧。二是执法队伍薄弱,执法阻力大。由于林业部门执法人员较少,乡镇封山禁牧人员编制不固定、无执法权限等因素,有时即便是逮住乱牧者,又不敢给予处罚;且放牧者有很大一批为痴呆、聋哑、残疾或精神不正常和残疾人员,加大了禁牧难度。在禁牧工作中,时常遇到一些钉子户、难缠户,他们不是痴呆、聋哑、残疾人就是精神病人,不仅不听工作人员的劝说,而且以暴力、野蛮或极端行为阻碍执法工作,禁牧人员面对这些放牧户时常束手无策,使得禁牧工作经常处于被动局面。三是偷牧区集中的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主要偷牧区域农业产业基础薄弱甚至属各种产业的空白地带,在家留守的大多为年纪偏大、文化程度不高甚至是文盲,由于无劳动技能就从事羊子养殖,饲草不够时就进行偷牧。
1998年,吴起县以封山禁牧为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封山禁牧,并启动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全国退耕还林的一面旗帜。封山禁牧是吴起县生态建设的根基和保障,封山禁牧措施实施以来,一直保持高压态势予以打击,建立了县乡村组四级管护体系,年年开展专项整治,实行了封山禁牧一票否决制度等措施。但一些个别群众仍然顶风违法,夜牧、偷牧等现象仍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吴起县山上有放羊现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信访事项属实。
1999年实施退耕还林以来,志丹县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基本杜绝了野外放牧现象,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是,一些农户受利益驱动,山上偷牧现象偶有发生。
2016年12月28日,接到中央第六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问题后,吴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当即责成县环保局牵头,周湾镇政府配合,进行调查核实。2016年12月28日15时30分,吴起县委办、政府办、环保局、周湾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国电吴起周湾49.5MW风电场工程由国电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同年12月开始建设。由于技术原因,2014年开始由国电龙源吴起新能源有限公司承建。2016年3月,风电机组已全部建成,投入运行,未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周湾镇徐台则村共安装有风电机组4台,经实地测量A2-015号机组距居民付某家最近,距离为111米,其余3台距离均在200米之外,经查国电吴起周湾49.5MW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要求每一台风机距居民点的距离不少于200米,防护范围内不得再新建村庄及迁入居民。村民付某住宅于2005年建成。2016年12月28日15时50分,吴起县环境监测站分别在付某住宅院内和窑洞内测得噪声分别为51.3分贝和38.9分贝。当日晚22时10分,分别在付某住宅院内和窑洞内测得噪声分别为45.8分贝和24.0分贝。根据城市(乡村)生活区域噪声1类标准,付某住宅院内夜间噪声超标0.8分贝。是否属实属实属实部分属实属实基本属实基本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2016年12月27日,宝塔区桥沟街道办联合桥沟派出所对锦绣苑小区(原丝绸厂)临街门面房商户的扩音设施予以收缴并对各商户进行了警告教育,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2016年12月27日早,宝塔区桥沟街道办、环保宝塔分局、宝塔区食药局分别对铁锅土灶柴火渔庄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2月17日下午整改到位,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锦绣苑小区噪声进行监测,2016年12月28日出具检测报告,符合国家标准。
3.2016年12月27日,宝塔区桥沟街道办及时与锦绣苑小区业主取得联系,对彩钢房顶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对业主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小区物业公司处以500元罚款并下达日常监管责任书,进一步夯实物业公司的环境卫生监管责任。4.宝塔区桥沟街道办将在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和“地毯式”巡查,全面消除卫生死角,努力提升环境卫生水平,为辖区广大群众营造出良好的生活环境。
经宝塔区对周边住户和群众走访了解,普遍认为反映问题处理及时,效果较好,群众满意。
三岔镇立即同锅炉生产厂家取得联系,要求该厂派技术员对除尘设施进行抢修。2016年12月25日,该锅炉除尘设施已正常运行。
2016年12月21日,黄龙县环保局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责令三岔镇政府加强管理,7日内修复除尘设施。2016年12月27日,黄龙县环保局向三岔镇政府发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书(黄环罚字〔2016〕06号)。
2016年12月28日,黄龙县纪委对三岔镇政府人大主席高轮进行诫勉谈话。
黄龙县对三岔镇周围35户居民进行问卷调查,群众均表示满意。
针对封山禁牧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下一步,安塞区要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大林政执法和处罚力度。结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信访举报问题,安塞区开展封山禁牧专项问题整治,组织动员全区上下各级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对所有存栏羊子进行彻底的清查摸排。继续加大督查和巡查力度,对违规乱牧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予以处罚,对屡教不改的乱牧户、钉子户要加重处罚,必要时限期拍卖,彻底遏制偷牧、乱牧陋习。二是逐步建立封山禁牧长效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镇(街)、各部门在封山禁牧中的责任,逐步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封山禁牧监管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三是稳步推进舍饲养殖。积极贯彻落实粮改饲政策,不断加大人工种草力度,加快饲草基地建设,引进推广先进的饲草种植、加工、利用技术,保证羊子饲草需求。稳妥推进肉羊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以羊子品种转变(山羊改绵羊)、标准化、规范化生产集成技术示范推广、经营和销售体系建设为重点,最终从源头上解决封山禁牧问题。加大畜牧业方面对偷牧、乱牧现象的处罚力度,对草畜不配套的养殖户,及早调减养殖规模;对长期偷牧、乱牧且屡教不改的养殖户,一旦发现,停止一切草畜业的优惠扶持政策。四是立足安塞实际情况,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引进一批新型致富产业,鼓励、引导、扶持偷牧、乱牧户尽快转产转业,实现脱贫致富和生态保护双赢的目标。
2016年12月26日,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后,吴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书记董强、县长李炜批示,要求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曹东业,副县长薛德伟负责,责成县环保局、县林业局查办,当天,吴起县委办、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封山禁牧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吴起街道办再加措施,严厉查处辖区内的散牧现象。一是开展专项行动。吴起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和县林业局联合成立了检查组,在全县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封山禁牧专项行动,采取夜查、早查、明查、暗访、盯防等措施,对各乡镇封山禁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同时,除各乡镇组建的禁牧队伍外,林业局抽调人员成立了三个专业禁牧队,开展林业行政执法,责成各乡镇林业站常年进行巡护,坚决刹住放牧的歪风。二是开展政策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放封山禁牧宣传单、张贴通告、签(订)发封禁协议及封禁通知书等办法,大力宣传封山禁牧政策,营造舆论氛围。三是落实一票否决制。继续贯彻落实《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坚决执行吴起县委、县政府关于《退耕还林乡镇党政一把手负总责暂行办法》,按照年度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按照发现放牧次数,扣除乡镇工作经费,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放牧农户坚决停止退耕还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兑现。四是建立长效机制。继续保持封山禁牧的高压态势,加大宣传、力度不减、措施再硬,把封山禁牧当作一项长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天天都是专项整治、年年都是工作重点,继续推行包片、包村、包户责任制,对钉子户继续采取死防死守的办法,不具备饲养条件的,坚决无条件处理。对一些特殊群体,从解决生活困难入手,结合社保体系建设,坚决禁止饲养。同时,积极发展农村主导产业,拓宽群众的增收渠道,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五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延安市封山禁牧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执法力量,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壮大执法力量,严处重罚。六是责任追究情况。按照年初制定的封山禁牧处罚规定,根据禁牧检查结果,吴起县全年累计扣除各镇工作经费753500元,相应扣减了年终考核分数。并对查处放牧的当事人进行了处罚。
为了切实从根本上解决放牧问题,志丹县委、县政府当即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迅速落实八条措施。一是由志丹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带队,每组深入4个乡镇,结合落实精准扶贫,督查各乡镇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工作;二是由8名县级领导带队,深入所包乡镇督导封山禁牧工作;三是利用电视台、宣传车和固定宣传牌大力宣传《森林法》《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等法规政策,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四是在全县通报近期禁牧工作不力的乡镇,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五是责成志丹县林业局成立8个工作组,配合乡镇开展封山禁牧集中整治,对不具备舍饲养羊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六是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及时举报反馈偷牧行为;七是加大封山禁牧考核,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八是责成森林公安局成立3个巡查组,坚决打击偷牧钉子户、难缠户,确保个别偷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1.处理情况。经调查,国电吴起周湾49.5MW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于2016年3月全部投入运行,未向审批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专项验收,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2016年12月29日,吴起县环境保护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及《陕西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对国电龙源吴起新能源公司下达8万元行政处罚(吴环罚告〔2016〕52号)。同时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吴环限改字〔2016〕75号),要求国电龙源吴起新能源公司将A2-015号风电机组立即停运,于20日内向该项目审批部门提交环保专项验收申请,对该项目全部风电机组的卫生防护距离和噪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一周内将自查结果报吴起县环境保护局。责任单位:吴起县环保局责任人:局长宗玉鹏
2.责任追究情况。2016年12月29日,国电龙源吴起新能源有限公司对国电吴起周湾49.5MW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现场施工第一负责人刘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扣除该同志奖金2000元整;对现场施工监管专工郭守福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扣除该同志奖金1000元整;对现场安全员成才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扣除该同志奖金1000元整(龙源吴起〔2016〕37号)。
3.群众满意说明。经吴起县走访调查,群众对该处理结果基本满意。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