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乐 通讯员 尚占梅)买家拿了东西却拒交钱款,身在异地的卖家快递寄来材料向吴起法院洛源法庭申请立案,该院迅速回电确认立案,并通过调解成功解决。
2016年10月份,吴起法院洛源法庭收到一份特殊的快递,法官打开快递后,发现一式三份的民事诉状,通冠公司诉求被告齐某给付挖掘机液压泵配件款39410元。法官当即向通冠公司进行电话确认,随后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告齐某送达了应诉通知等相关法律文书。鉴于原告公司在西安,为了方便当事人,承办法官将开庭传票、律师的出庭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通过邮寄方式送达原告。
2016年12月20日,原、被告到庭后,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被告齐某当庭给付原告3万元钱款,原告在7日内交付被告齐某挖掘机的合格证及发票,本案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