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乐 通讯员 惠兴文 闫涛)记者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在2月14日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会议上,该院以优异的成绩受到省法院的表彰,被评为2016年度全省法院目标责任考核优秀法院。
2016年,延安中院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收案数量剧增、结案任务艰巨、司法改革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以“坚持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锻造为历史担当的队伍,创造为圣地添彩的业绩”为总体工作思路,狠抓执法办案、审判管理、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全市法院案件质效不断提升,司法改革纵深推进,群众对法院的信访、投诉大为减少,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全市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691件,办结31632件,分别上升18.85%和20.65%“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新进展,共执结案件6348件,兑现执行款24.02亿元,比2015年分别增长58.46%、136.88%,执结率、标的到位率处在全省首位;办案质效实现新提升,全市法院简易程序适用率、当庭裁判率分别达到77.79%和62.9%,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15%,审判质效在全省法院名列前茅。落实33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首批员额法官229名,在推进司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全方位诉讼服务体系、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深入进展,其中《延安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十项纪律》被省法院转发全省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