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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密织社会救助网
让群众老有所养幼有所教贫有所依
  本报讯(记者 惠慧)我市城乡居民低保的基本情况如何?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将会有什么新举措?2017年市民政局的工作重点在哪方面?2月22日,在由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凝心聚力追赶超越”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民政事业发展方向作了详细介绍。 
  强化基本民生兜底保障 
  据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何树德介绍,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市民政局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尽心竭力把社会救助网织得更密更牢。集中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解决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急需的民生问题,民政工作托底线、促发展、保稳定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016年,我市狠抓低保核查工作,“政策保”“群体保”从低保中全部剥离,“人情保”“关系保”基本杜绝,累计退出低保18784户34592人,新纳入低保3731户7405人。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3015元/人年,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470元/人月。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57万户13.69万人,全年累计支出资金4.62亿元。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基本民生得到有力保障。
  据了解,2017年,市民政局将继续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低保审核审批公示制度,推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机制和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完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每县区选择一个试点机构,建成20张床位的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护理专区,提高特困人员供养能力,做到应救尽救、应养尽养。健全“一门受理、协调办理”工作机制,年内全市乡镇、街道便民大厅社会救助窗口开设率达到98%以上。
  呵护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农村留守儿童,这个特殊群体一直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封洪涛介绍,去年4月至今年1月,对全市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了3次摸排。经统计,全市共有未满16周岁农村留守儿童2150人,其中包含辍学留守儿童14人,未登记户口留守儿童14人,无人监护留守儿童6人,父或母无监护能力留守儿童108人,残疾留守儿童84人,患病留守儿童33人。
  目前,对未登记户口的14名儿童,有11名已落实户口登记,剩余3名正在办理;对无人监护和父或母无监管能力的114名留守儿童,全部联系其家长落实监护责任,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确保留守儿童不失控、生活得到照料;对14名辍学留守儿童,12名已返校继续学业,2名正在协调办理返校复学手续;对84名残疾留守儿童和33名患病留守儿童,在核实家庭经济情况的基础上,将符合救助条件、社会福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同时,我们要求乡镇(街道办)安排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以及村(居)委会(社区)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日常走访,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沟通联系,及时完善和更新档案台账信息,确保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封洪涛说。
  改革丧葬千年旧俗
  殡葬改革是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变革,近年来,市民政局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群众的丧葬观念不断转变,我市遗体火化数也由2012年的220具增至2016年的567具。2016年,市区两个殡仪馆共接待治办丧事186次,全市已建成公墓11处,殡仪馆9处。但是,殡葬公共服务保障方面还很薄弱,不能满足群众丧葬需求,导致乱搭灵棚、丧事扰民现象依然突出。
  据悉,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推进我市东区殡仪馆、市区内吊唁点和县区殡仪馆建设,加快县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市殡仪馆设备改造。同时,加大惠民殡葬火化补贴制度宣传力度,探索扩大减免或补贴范围,引导群众选择理性、文明、节俭的殡葬消费方式。指导所有村、社区建立“红白理事会”,推行以丧事简办、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要内容的移风易俗活动,倡导文明新风、减轻群众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