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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风肃纪在坚持中深化
——2016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惠慧 叶四青 朱佳雨
  “延安要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讲话精神的表率”“敢于向腐败问题宣战,敢于向侵害群众利益行为叫板,敢于立标杆、做示范……”这是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徐新荣在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上作出的明确要求。
  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正风肃纪态度不变、力度不减、步伐不停,紧扣市纪委四届八次全会部署的六项重点任务,忠诚履职、扎实工作,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推动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
  用好问责这个利器 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就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扛起的政治责任。
  市委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3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各级党委管党治党责任考核实施办法》,建立市委常委落实主体任务、责任、问题“三张清单”,向全市党员干部群众作出“七项承诺”,带头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讲政治、守规矩,带头立标杆、做示范。 同时,通过每季度通报点评和述职、约谈等方式,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牢固树立落实主体责任“抓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九严禁”换届纪律,通过发提醒函、开展专项明察暗访、严把廉洁意见回复关等措施,确保了换届工作有序推进、“静悄悄”完成。认真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宜川县黄河壶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原副局长李东平私驾公车发生严重交通肇事、延川县公安局副政委樊智锋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案件过程中,既追究了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又追究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16年,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65起,追究主体责任99人、监督责任11人。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敢不敢较真碰硬。”正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明确指示。
  保持执纪审高压态势 势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效应
  只有牢牢抓住惩治不放松,坚决铲除腐败“污染源”,才能形成“不敢”的震慑效应,进而促进“不能”、强化“不想”。
  十八大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惩治腐败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567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185件,立案1318件,结案131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75人(其中县处级13人、乡科级18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6人,挽回经济损失2075.6万元。
  坚决整治“微腐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在全省率先集体约谈了2015年31个“零查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和所在县(区)纪委分管副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并分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督导,推动县、乡党委、纪委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年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77件,处理44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423人(其中开除党籍37人),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
  积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在第一种、第二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全年共谈话函询206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001人,政纪轻处分93人。
  2016年,全市信访举报量较2015年下降7.1%,立案查处数下降0.2%,腐败存量不断减少,增量得到遏制,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
  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以贯之带头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不断深化作风建设,有力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延安是中国革命圣地,是延安精神的发祥地。“作为革命圣地的党员干部,理应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如果做不到就不配做延安人,就愧对这片具有光荣历史的土地。”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净化政治生态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抓早抓小、抓细抓长,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紧盯享乐奢靡和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加大交叉检查、循环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坚持不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2016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件,处理118人,党政纪处分103人。
  每季度在通报全市纪律审查工作情况时,将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单列章节进行通报讲评。进一步加强会风建设,厘清了办会单位、参会单位和参会人员的具体责任,落实了各级的督查责任,明确了问责处理的规定并持续巡查、抽查和暗访,严明了会纪、改进了会风。
  不怕亮丑揭短,拍摄作风问题《内参片》3期,并在市委全委会等重要会议播放,警示震慑作用明显,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每两周直播《百姓问政》不间断,全年直播17期,及时督促被问政单位切实解决了一批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充分肯定。
  深化制度建设和创新充分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
  坚持制度治党,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重要经验。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认真贯彻执行新颁布的党内各项法规制度,不断巩固群众监督评价、村民监督委员会、下基层公务活动缴纳伙食费等省、市纪委一系列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实施了一批符合实际、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并注重制度的落实效果,充分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 
  围绕强化党内监督,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对巡察工作办法进行了完善规范,着力提高巡察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去年3月份启动的市委第二轮巡察,对2个县区、12个部门单位和市属企业开展了巡察监督,共收到信访件221件,问题线索48件,查处46人。12月开始的第三轮巡察,集中对民生领域的17个部门单位和市属企业开展了巡察,对5个单位进行了巡察“回头看”,目前正在总结梳理情况。
  围绕加强警示教育,在全省率先制定纪律审查信息公开曝光办法,市纪委共点名道姓公开曝光12批77起119人,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批38起61人,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5批39起58人。这些案例成为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起到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抓好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去年,市纪委向市第五次党代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就把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贯彻落实作为未来五年工作的主线,力求真正把党章高高地举起来,把党规重重地落下去,把党纪硬硬地挺在前,让党章党规党纪在延安落地生根。
  注重党风廉政教育牢筑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在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的基础上,认真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抓好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省纪委六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认真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新颁布的党内法规,通过专家辅导、领导宣讲、集体研讨等方式,力求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基层组织、每一名党员。
  坚持从延安精神和红色革命文化中汲取营养,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中央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先后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和《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刊发了《延安:从这里走向胜利》《延安:形成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延安精神永放光芒——寻访延安革命纪念馆》等重点宣传稿件。
  围绕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创新完善“开卷+闭卷”模式,组织7批205名拟任县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深入挖掘延安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不断加强17个廉政教育基地和2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开展了“传承优良家规、弘扬清风正气”系列活动。
  修身立德是为政之基,从不敢、不能到不想,要靠铸牢理想信念这个共产党人的魂。十八大以来,全市通过深入开展一系列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意识不断增强,崇廉尚洁的观念深入人心。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完成了市纪委机关第二轮和县区纪委机关第一轮内设机构调整,增强了监督执纪机构和人员力量。市级派驻机构“全覆盖”和县区纪委机关第二轮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已提交市编委会。严格落实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要求,完成市、县、乡三级纪委换届,配齐配强了纪委委员,优化了班子整体结构。
  狠抓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十八届六中全会后,及时组织895名纪检监察干部,分15期在七大旧址、“窑洞对”旧址、梁家河上了忠诚、干净、担当“三堂课”;开办了“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怎么看、怎么学、怎么办”专访栏目,18位县区纪委书记和派出(驻)机构负责人接受延安电视台访谈,20位在《延安日报》发表体会文章。
  正人必先正己,律己方能服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持续深化“三转”、认真履行职能的基础上,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监督管理干部,坚决防止“灯下黑”。十八大以来,全市共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6人。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和党内各项法规,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努力为实现追赶超越、扭转经济增速垫底局面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