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乐 通讯员 苏静)男子突发奇想盗窃当地摩崖造像,致使黄陵县级文物严重损毁。近日,黄陵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6年6月,马某在收购药材时发现,黄陵县店头镇寺湾村半山上有一座摩崖造像没人看管,突发奇想产生盗窃念头。7月29日下午,马某携带作案工具,驾驶其购买的面包车前往店头镇寺湾村,在路上临时雇佣了3名外地务工人员将工具搬运至摩崖造像所在的悬崖下,然后给了他们每人100元劳务费后让其离开。随后,马某用电钻、撬杠等工具将摩崖造像佛头撬离佛像主体,致摩崖造像严重损毁。在撬佛头的过程中,马某被该县文管人员当场发现,文管人员立即将此事上报至黄陵县旅游文物局。但等公安干警赶到现场时,马某已逃离现场,并将作案工具电钻丢弃在公路边的水渠内。9月7日,马某向黄陵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马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其经过亲友劝说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有悔罪表现,遂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