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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去年下拨医疗救助资金1.45亿元,救助18万人次
困难群众看病经济负担减轻
  本报讯(记者 惠慧)“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长期以来困扰贫困户脱贫致富的最大障碍。为有效减轻困难群众看病负担,近年来,市民政部门积极探索,多措并举,逐步形成资助参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大病救助、急难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为主要内容的医疗救助模式。2016年,全市医疗救助18万人次(其中资助参合参险14.39万人次),下拨医疗救助资金1.45亿元,充分发挥了医疗救助托底、扶贫作用,有力助推了脱贫攻坚。
  据了解,2016年,我市相继出台了《延安市农村贫困户慢性病门诊医疗救助办法》和《延安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农村困难群体慢性病日常门诊救助最高达每人每年5000元,特殊慢性病门诊救助最高达每人每年8000元,特大疾病门诊救助最高达每人每年6万元。低保等重点对象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达到3万元;低收入对象救助比例达到50%,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达到2万元;重特大疾病患者实行二次医疗救助和一次性2000元的全费用定额医疗救助。截至目前,全市“一站式”定点医疗机构达到了160家,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救急难”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切实方便了困难群众就医。到2020年,我市将全面实现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兜底脱贫目标,其他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和“救急难”制度也将全面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