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静(左一)向省公安厅领导介绍我市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平台情况 “每天一小步,成功一大步,戒骄戒躁。善良之心待人,踏实之心工作……”这是市公安局政治部组教处副主任科员许静记录在笔记本上的一段话。
1998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许静先后在延川、洛川两县公安局工作。2014年5月,调入市公安局政治部组教处。近20年的从警生涯,许静从事了不少警种岗位,这让她身上多了份正义感。第一眼看到她时,全身上下透出一股威严,一头利落的短发更加衬托出她的干练与睿智。
由于工作踏实认真,2005年,许静被授予“陕西省人民满意督察队员”称号。同时,凭借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她在全省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竞赛中,获得第二名;在全省《督察条例》颁布八周年督察法律知识竞赛中获得冠军。
“面对不公,我无法做到视而不见”
1998年,许静正式成为一名公安民警。为了克服自己在办案时对尸体的恐惧,她主动要求查看、触摸尸体;为了节省时间,她搬进了单位的宿舍。时间长了,她成了同事口中的“女汉子”。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他以往的贡献就抵消他的罪行。”这是许静跟同事就一起经济案件争论的场面。2010年,洛川县发生一起经济案件,嫌疑人是曾为该县经济发展作出贡献的苏某某。在阅卷的过程中,许静认为案件定性不合理,就此与当时办理案件的刑警科队长发生争论。最终,了解情况后,领导认可和肯定了许静的意见,对嫌疑人作出了相应的判决。
基层派出所一半以上的案件都是伤害案件。在这些案件的记录中,要细心认真,一个字的差别就会造成不一样的后果和影响。为了保证伤害案件描述准确,许静专门制作了案件办理与笔录制作课件,该课件至今还被洛川县公安局作为学习课件。
长年工作在基层执法一线,使许静具备了较高的法律素养。2008年至2013年,平均一年阅卷600多起案件,许静没有出现一次差错。2011年,她当选为延安市法学会民商法分会理事,之后她多次代表市公安局参加各类法律培训和知识竞赛。2010年,许静被省公安厅聘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讲师团成员。
“一个‘黑本’,一支‘黑笔’,给大家记录一本‘黑账’”
多年来,许静保持着记录的习惯。无论是开会学习,还是审阅案卷,她都习惯对工作进行记录。19年工作下来,她共记录工作笔记20多本。
“一个‘黑本’,一支‘黑笔’,给大家记录一本‘黑账’。”有同事曾这么调侃她的工作笔记本。但就是这些不起眼的“黑本”,记录了她从警以来的点点滴滴,给工作提供了借鉴和经验。同时,她的这一做法,也在全省的执法规范化培训会上得到推广。
在洛川县公安局工作期间,作为法制大队的负责人,许静提出了“以建立民警执法档案为载体,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工作方法,建立执法档案,实现了对民警执法工作的绩效考评;在市局政治部工作期间,许静参与了“延安市公安队伍管理信息实战暨目标责任考核平台”的研发工作,将全市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的考核内容细化为万条考核指标,分为量化与描述指标分类下达至各县分局。通过近三年的信息化考核运行模式,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形成了你争我赶、争先创优的良性竞争氛围。2015年,许静兼任市公安局妇女委员会主任,积极与市妇联协调沟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最美家庭”“最美警嫂”“十佳女警”评选活动,受到了普遍好评。
“为了工作,我对女儿太愧疚” 为了工作经常忽略家庭,疏于照顾家人,这是许静最愧疚的事。
2007年,许静的女儿正在上小学。由于工作忙,许静经常连给女儿梳头的时间也没有。“看到孩子头发乱糟糟的,就知道妈妈没时间回家管女儿。”女儿当时的老师曾这样跟许静开玩笑说。为此,许静拉着女儿去剪短发,女儿说什么也不愿意,哭闹着就是不剪。后来实在没办法,她连哄带骗,女儿才答应剪了短发。
“哪个女孩子不喜欢留长发?我对孩子真的是太愧疚了!女儿上初中后还一直留着短发。后来她告诉我,自己知道妈妈是因为工作太忙才让她剪的头发。听到孩子的这些话,我真的特别心酸。”回忆起这件事,许静湿了眼眶。“孩子成长的17年时间里,我陪她的时间少得可怜。”
虽然对家人心怀愧疚,但对于工作,许静依然无怨无悔。她说,等到哪天有时间了,自己一定要好好陪陪家人。
本报记者 贺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