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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安新区一期商品房交房事宜的通知
  新区一期商品房广大业主:
  您好!感谢您和您的家人对新区建设的支持,我们很荣幸地通知您,您购买的商品房(除地块二1-6号楼、8号楼外)已经具备交房条件。为保证您更方便快捷地办理交房手续,我们于2017年3月1日—2017年6月9日(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在房产置业中心和为民服务中心进行集中交房。请您抓紧时间办理,逾期未全额付清房款者,新区开发公司将按合同约定房款退还客户(不计利息),房源收回另行出售。
  一、交房所需携带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若业主未成年请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3份;2.一寸红底照片1张;3.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4.已缴款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5.代办需业主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6.银联卡(仅限借记卡)。
  二、交房办理流程
  第一步:核算缴纳房款,开具发票
  到新区房产置业中心B区交房处办理(新区高级中学东侧)。
  第二步:办理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到新区为民服务大厅B区􀃊号窗口办理。
  第三步:办理契税(三套房以内)1.到房产大厦(罗家坪十字)410档案室查询信息;
  2.到新区行政中心7号楼503室审核盖章;
  3.到为民服务大厅B区不动产􀁕􀃊号窗口查询个人不动产所属权信息并盖章;
  4.到为民服务大厅B区税源二局􀁓􀃊号窗口审核信息并盖章;
  5.到为民服务大厅D区地税局􀃊号窗口缴纳契税。
  若名下有三套及三套以上房屋,则直接从上述第4、5步办理。
  第四步:填写补充协议、办理物业手续
  到新区房产置业中心B区大厅物业窗口处办理
  注:一期商品房相关物业费用按规定标准从2017年6月1日起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