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纪宝轩)2017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正风肃纪新常态,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树立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宝塔区纪委要求全区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廉洁过好清明节。
严守纪律规矩,拉紧“高压线”。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带头低碳祭扫、清廉祭扫,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
严格落实责任,打好“预防针”。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清明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做出具体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财经纪律,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乡镇纪委、派驻机构要在带头执行的同时,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节前要重申和强调纪律要求,教育党员干部严守纪律规定。
严肃查处问责,敲响“警示钟”。节日期间,区纪委将重点对使用公车、公款、公物参与私人祭扫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七个严禁”、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一律以“零容忍”态度快查快处、通报曝光、严格追责。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网站和信箱,方便群众举报监督。
清明节“四风”举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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