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刘东红 记者 高乐)近日,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守候,将长期逃避躲债的被执行人曹某传唤至法院,执结了一起十几年前的民事纠纷案。
2005年4月8日,宝塔区人民法院对曹某涉及的一起案件作出判决,判定被告曹某支付案件款6万元。2006年2月,原告贺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曹某长期逃避法院执行,居无定所。为此,执行人员多次前往米脂、志丹等地查询曹某的下落无果。因曹某下落不明,贺某也不能提供其具体住址及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该院遂依法向贺某发放了债权凭证。
今年3月14日,贺某向该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同时提供被执行人曹某在志丹县一家化妆品店打工的线索。立案后,宝塔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当即指派干警前往志丹县查找曹某下落。通过蹲守,深夜时分,曹某终于在其租住的房屋前出现,干警上前将其抓捕。被带回法院后,曹某依然态度蛮横,拒不履行,声称自己宁愿上老赖名单和坐牢也不拿钱。后经该院工作人员耐心劝导,曹某最终履行了全部案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