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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意帮熟人办信用卡私自领取激活并消费
一男子用同样手法作案4起诈骗8万元
  本报讯(记者 高瑞 通讯员 王佩)从未领到信用卡,更不可能刷卡消费,突然收到了银行的消费记录和催款通知书。一头雾水的洛川县雷女士选择向警方报警。
  2016年11月8日,洛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雷女士报案称:她并未领到农行信用卡,更没有使用过信用卡,可前几天收到农业银行邮寄的信用卡消费记录和催款通知书,欠款金额2万元。随后她立即前往农业银行洛川县支行进行了查询,工作人员告诉她这张信用卡就是她自己的,并且是她用自己预留的手机号码激活使用的。
  雷女士回忆起办卡介绍人刘某很可疑。经侦大队侦查发现,刘某正是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刘某宣传自己在农行有“亲戚”,能办到信用卡,把雷女士带到农行找到秦某。在农行工作人员秦某的指导下,雷女士填写好所有的申请手续。后刘某支开雷女士告知秦某,时刻留意信用卡审批进度。待信用卡申请获批后,秦某自己将信用卡领取,并打电话通知刘某前来领卡。就这样,在雷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秦某帮助刘某顺利拿到了雷女士的信用卡。
  随后刘某以打电话为借口,借走雷女士的手机,偷偷拨打了农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将雷女士的信用卡激活,并将消费短信提醒号码设置成黑名单,拒绝接收该卡消费短信提醒,并告知雷女士的信用卡未通过审批。得手之后,刘某消费、取现、套现,挥霍2万元。
  2017年2月14日该案成功告破。经民警侦查证实,银行工作人员秦某并非刘某的亲戚,其为了完成办卡任务,得到银行提成,才私自领取受害人信用卡,并转交给嫌疑人刘某。经调查,刘某和同伙韩某采取相同的手段,共作案4起,涉案价值达8万元。近日,该案已移送洛川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