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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快评
文明城市创建“于细微处定成败”
胡蔚
  创建文明城市是对一座城市进行最全面、最细致的体检,很多平常人们不大注意到、不太关注到的问题,在创文近乎严苛的考评检查中就会暴露出来。正如前一阶段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对云南省昆明市、腾冲市和海南省海口市调研督查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一样,不少都是极为细节的问题,比如公益广告刊播缺乏艺术创意、背街小巷脏乱、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建筑立面老化破损等等,在城市的宽大格局中,这些都属于细节性的问题,但“细节决定成败”,在细节上不够精细就会拉低整座城市的文明程度。
  正如调研督查组所发现的,这些问题在全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是不少城市的通病。只要城市的管理者对照这些问题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相信肯定能够发现相应的同类问题。城市管理事无巨细、纷繁复杂,想要照顾到每处细节,确保毫无瑕疵也不现实。但既然创建文明城市,就应该要有绣花精神,往深里抓实里做,不能“抓大放小”或者搞“表面文章”,要把细节之处用放大镜照一遍,不放过一处破绽。
  细节影响群众口碑。在创建文明城市之中,越来越重视群众的意见,老百姓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生活的主体,对于城市面貌和精神文明状态,他们最有感受,也最有发言权。在创城测评体系中,群众满意度也是一项重要指标。在城市管理的细节之处,诸如城市规划建设、环境卫生保洁、城市日常管理等方面,越细越与群众关系密切,比如占道经营、违章搭建、违规停车、乱闯红灯、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现象,群众是最切身的感受者,也最影响群众的生活体验和切身利益,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满意度自然难以提高。昆明市的市民满意度连续两年均未达到75%,就与细节不到位有很大关系。
  全国文明城市是综合度最高的城市奖项,但创城不仅仅是为了夺牌,而是要借此倒逼自身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市民素质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方面不断地完善和提高,要有“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特别是要注重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细微之处,着力补齐短板,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成为提升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真正创建出让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