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4月23日16时,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延安市环境信访件124件,现将第四批14件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为03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槐柏镇下操村甘草峁组道路至今还是1.5公里土路,下雨泥泞时孩子没有办法上学,严重时苹果运输不出去。下操村修路时有关部门说把剩余旧的油皮给他们修这条路,可是即使村民现在自己花钱都无人提供修路材料机器,曾去过县委几次,县委承诺会来处理,至今没有结果。
涉及区县及部门:洛川县
调查核实情况
甘草峁组位于槐柏镇东南方约15公里,距离洛川县城40公里,属于槐柏镇操场村的一个自然村,该组共24户120口人,耕地面积480亩,其中果园面积460亩、玉米20亩。进村路约1.5公里,由于陕西省通村路硬化项目只涉及到行政村,因此该条道路一直未能硬化。经调查,2016年,该路已列入十三五规划并上报省交通厅,目前尚未批复。为了解决该村群众出行困难问题,经槐柏镇积极争取,交通部门同意将今年3月份开始实施的南两坑至常花园道路维修硬化铲除油皮协调给甘草峁组用于进村路简单硬化,由施工队免费装栽,甘草峁组自行拉运。但在拉运约1公里油皮后,由于施工队忙于处理南两坑至常花园道路路基,抽不出机械铲除油皮,从而造成甘草峁组群众误会,认为工队不给拉运油皮了,进而上访。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该项目不属于环保问题。县委要求槐柏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好施工方与村民协调工作,已于4月14日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甘草峁组和施工方各自确定联系人,加强相互沟通,确保拉运油皮等事宜顺利进行;二是油皮拉运完成后,施工方在不影响其工期的前提下抽时间动用机械对甘草峁道路进行平整处理;三是做好向群众的解释工作,确保该组道路硬化工程顺利实施,让群众满意。
序号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3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双拥大道东大上品五楼咕噜鱼饭馆的天然气管道和大型抽油烟机管道在墙上共用一个出口,存在安全隐患。抽油烟机正对侧面华丰一期小区,油烟扩散至住户家且墙被熏黑,导致小区住户没办法正常开窗透气。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经我街道嘉岭社区与宝塔食药所4月14日早上对举报涉及的咕噜鱼饭馆进行实地察看,经市安监局、消防支队和市天然气公司初步鉴定,其天然气管道和大型抽油烟机管道在墙上共用一个出口,天然气管道与烟道位于自然通风窗户两侧,水平间距为2米,无安全隐患(后附延安市天然气公司出具的相关鉴定材料)。其次咕噜鱼饭馆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我街道责成延百集团对咕噜鱼门店停业自查。
是否属实:否
序号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3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柳林镇南二十里铺桃园小区旁垃圾场,此垃圾场建在小区旁是否经过审批?小区和周边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都倾倒在此垃圾场,长期无人清理,夏天苍蝇到处飞,臭气熏天。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4月13日下午,柳林镇责令副镇长高飞、柳林社区书记杨鹏到实地进行查看。经查,该垃圾场属于二十里铺村、桃园小区周围居民倾倒生活垃圾自然形成,未经过审批,该垃圾场存在垃圾量比较大、且清理不及时的情况,反映问题属实。4月14日上午,柳林镇政府责成南二十里铺村支部书记马小东负责雇佣铲土机,对该垃圾场暴露性垃圾进行了清理,4月15日下午彻底清理完成,并强制关停了该垃圾场。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责任追究:月14日,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决定:一是给予二十里铺村党支部书记马小东停职一个月,经济处罚500元,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停职期间党务工作由第一书记马文丽主持;二是给予村主任罗小平停职一个月,经济处罚500元,在全镇范围内通报批评,停职期间工作由片长高飞主持;三是由镇纪委给予包村干部马文丽警示训诫谈话,经济处罚500元;给予片长高飞经济处罚500元,向镇党委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整改措施:柳林镇政府要求二十里铺“两委”成员马小东、罗小平以及桃园小区物业负责人景东东轮班督查,防止周边群众乱倒偷倒,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序号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3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郝家川余家坪镇胡家塌有一个黑洗煤厂(崔子龙洗煤厂),直接向河里排放污水污染水源,并且在洗煤厂上边挖了一条暗道直接将污水排放在村民的田地里,导致田地无法耕种。
涉及区县及部门:子长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核实,子长县永明洗煤厂私设暗排管线将洗煤废水排入土坝内,因渗漏致使洗煤废水流入沟渠荒地和河道污染的问题属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将永明洗煤厂负责人崔子楼移交子长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5天,同时依据《陕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气开发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五条对该厂作出行政处罚伍万元的决定,并责令子长县永明洗煤厂停产整改。
序号5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36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圣明宫建材市场隔壁房子门口堆放大量垃圾,无人清理。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由宝塔区桥沟办事处副主任贾小宁负责,立即组织片村干部进行整治,雇用三轮1辆,工人6名,集中进行整治。目前该处垃圾已全部清理干净。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责任追究:街道办事处对该区域保洁班长幕旺平、保洁员艾延生分别做出50元的处罚。
序号6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37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污水处理厂不正规,污水未经过处理。
涉及区县及部门:甘泉县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投诉人所反映的:“污水处理厂不是正规的,污水未经过处理,督察组检查时正常运行,督查组走后停运。”情况不属实。投诉人所反映的“污水排放口在210国道边不到100米处,甘泉县污水未经过处理由多个排污口直排洛河。”情况属实。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1、责任追究情况。2017年4月13日,县城管局、县环保局分别对甘泉县污水处理站进行了立案查处。一是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甘环责改字〔2017〕10号)文书,要求县污水处理站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问题整改。二是经县城管局局务会研究,对信访案件涉案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关于对污水处理站李文军等三名同志的处理决定》(甘城管发〔2017〕16号)),对污水处理站站长李文军同志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书面检查,取消当年评优资;对污水处理站主管副站长纪鹏同志给予通报批评,责成书面检讨,并处罚金200元,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对巡线工人李治荣同志给予警告,并取消2017年度年终奖。
2、整改措施。县委、县政府之前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抢修县城上游污水收集管网,现已经过县经发局立项,正在办理前期抢修手续。信访事件发生后,2017年4月14日,县委常委、副县长尚文隆再次召开专题会议,责成责任单位为省水务集团(2016年12月6日甘泉县污水处理站正式上划至省水务集团),责任人:张世忠(省水务集团甘泉县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务必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恢复损坏管网,并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正常运行,管网抢修资金由省水务集团全额保证。同时,我县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管网抢修工作立即进行。并将此工作进展情况一月一报省市环保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觉接受上级单位监督检查。
序号7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38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子长县栾家坪焦家沟洗煤厂污染河道,举报给子长县环保局,多次无视此问题不予处理。
涉及区县及部门:子长县
调查核实情况
通过对县环保局日常监管情况进行核实,了解到,该局对中达焦家沟煤业有限公司每月现场检查一次,该矿矿井废水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均正常运行,未发现有外排或偷排污水现象。县监测站对该矿污水进行了监测,未发现有超标现象。
是否属实:否
序号8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40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黄蒿洼园丁小区及鑫鑫家园安置小区对面饭馆烤肉、烧水、烧炉子有烧煤现象,污染空气。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13日17时,由桥沟办事处副主任胡飞负责,立即组织街道环卫队、片村干部进行现场核查。经查,该区域饭馆确实存在烧煤现象。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整改措施:按照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的要求,该办副主任胡飞勒令该区域9家饭馆、早餐店、烤肉店等,立即停止店外占道经营行为,并对经营者进行每户100元的罚款。经方塔社区书记彪建林近几日排查,再未发现占道经营、烧煤污染空气现象,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序号9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41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尹家沟二组山体,延安市嘉庆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山体上放炮打洞,破坏生态,导致居民一区的居民房都变成危房,存在安全隐患。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4月13日16时,桥沟街道经济综合服务站站长拓雨前往现场调查。经调查:2012年11月,嘉庆房地产公司在原桥沟旧政府处建住宅楼,确实在山体岩石层实施过放炮打洞作业。2013年4月山上居民以放炮打洞造成房屋裂缝、有安全隐患为由进行阻拦。2013年5月经延安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鉴定,居民房屋裂缝与放炮打洞确实有关联;对于破坏生态的说法,经拓雨咨询国土、林业、环保等部门,一致认为打洞作业在岩石层上,并无任何植被。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整改措施:2013年6月14日嘉庆房地产公司与12户山体居民达成赔偿协议,并根据危害大小进行赔偿,此后嘉庆房地产公司再未打过洞。
序号10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42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双拥大道污水处理厂向东100米处白如亮煤场,路面未硬化,煤渣和粉尘污染严重。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由宝塔区桥沟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李磊负责,责成煤场负责人组织人员清理道路两侧垃圾及煤渣等。截至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责任追究:对该煤场负责人白如亮进行现场批评教育,并处罚并处罚人民币1000元。
序号11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43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青化砭镇梁村到裴庄路段,蒙华铁路目前正在修建,5号搅拌站无洒水车作业,扬尘污染严重。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青化砭镇武装部长郝杰带领下在现场实地调查处理,并对全镇辖区类似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对反映青化砭梁村到裴庄路段,蒙华铁路目前正在修建铁路,五号搅拌站无洒水车作业,扬尘大污染严重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确实存在扬尘污染情况。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责任追究;片长郝杰在干部大会上做了深刻的检查,镇纪委对该村支部书记郭红军进行了诫勉谈话,镇环卫所工作人员对蒙华铁路中铁十局五号拌合站处罚2000元。整改措施;工作组与蒙华铁路项目部相关人负责人联手现场拿出了整改方案,要求五号拌合站立即配置洒水车辆,巡回洒水,保证每天至少在路面洒水3次,确保无扬尘发生,优化人居环境,使周边群众能够有一个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序号12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44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圣地路延安大学怡苑二期住户(杨家岭旧址门口),小区200户人,内部无垃圾桶、垃圾箱,要横穿马路倒入马路对面垃圾箱。
涉及区县及部门:宝塔区
调查核实情况
4月17日,宝塔街道杨家岭社区书记冯雪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院内确实没有配备垃圾桶、垃圾箱,反映情况属实。杨家岭社区书记冯雪林现场对延安大学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与延大后勤集团副总李乔飞对接协调,要求延安大学物业办购买配备垃圾桶。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4月19日延安大学后勤集团已为怡苑二期小区配备垃圾箱5个,为小区住户提供了便利。
第三页
序号13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为045号的环境信访问题为:洛川县旧县镇丁子头村选址建设一座陕北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背景站属于国家公众设施和公益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已与土地承租者王奇签订租地合同,合同约定租赁土地20年。2017年1月底,背景站主体已基本建成。春节后,施工人员进场继续施工时被洛川县旧县镇丁字头村村民20余人无理阻拦,索要赔偿费用。请当地政府协调整改,处理带头闹事人。
涉及区县及部门:洛川县
调查核实情况
陕北环境空气质量背景监测站所选址建设地块位于洛川县旧县镇丁字头村歇马店(东西相距50米,南北相距30米),占地2.4亩。出租方为同王奇(个人),建设方为陕西安诺科学仪器有限公司,建设方委托人为陈二磊,身份证号为610425199107084130。经调查,1、该公司在建站初期并未向旧县镇政府进行报备,在村委会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与土地承包方同王奇个人签订租地合同;2、2017年2月18日在施工时受到群众阻拦,3月6日建设方陈二磊到旧县镇政府诉请给予协调处理,旧县镇随即成立调查组,深入调查,并给双方多次从中调解,未达成协议;3、该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建设方至今未提供土地、建设等部门的相关项目手续或批复,已建成一座建筑面积大约1200㎡三层框架结构房,致使群众以未联系村委会,改变土地现状为由进行阻挡。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根据调查情况,该信访案件不属于环保问题。4月14日,接到市政府转来陕环测函[2017]31号协办函后,为了保障该项目尽快建设,县委县政府责成旧县镇和相关部门单位积极配合,协助建设方尽快办理完善相关手续事宜,并积极协调化解施工方与群众矛盾。
序号14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046的环境信访问题为:双龙镇黄陵二矿,此地到处弥漫着粉煤灰尘和烟雾。三家洗煤厂原煤直接暴露在阳光下,遇风受到处是灰尘烟雾,致使附近居民、单位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路边所有门店都采取闭门经营,出入都戴口罩。
涉及区县及部门:黄陵县
调查核实情况
(1)关于“双龙镇黄陵矿业二号煤矿存在粉尘污染”问题调查情况。该矿煤场有两套洒水降尘设施(一套是车辆定时洒水设施,一套是管道洒水设施),检查时管道和车辆正在实施洒水作业。通过现场查阅该矿的调煤资料,从3月16日至4月11日,该公司只给黄陵县庆新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出售过水洗矸石,未对周围洗煤厂出售过原煤。在检查中发现该矿在运输原煤过程中未采取遮盖措施,导致煤尘飘散,污染了周边环境。
(2)关于“双龙镇黄陵矿业二号煤矿附近洗煤厂存在粉尘污染”问题调查情况。举报其双龙镇黄陵矿业二号煤矿附近有三家洗煤厂,实地调查该矿附近有两家洗煤厂(黄陵县东昊煤炭洗选有限公司、黄陵县佳信煤炭洗选有限公司),一家堆煤场(孙玉林堆煤场)。黄陵县东昊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煤场堆放有原煤1500吨,水洗矸石1.3万吨。原煤、水洗矸石露天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喷淋措施;黄陵县佳信煤炭洗选有限公司煤场堆放有原煤2000吨、精煤3000吨、煤泥800吨。原煤、精煤露天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喷淋措施;孙玉林堆煤场堆放有水洗中煤约7000吨左右,检查时未发现有车辆进出。水洗中煤露天堆放,未采取遮盖、封闭、喷淋措施。
是否属实:是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针对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及附近2家洗煤厂和1家堆煤场等企业存在粉煤灰尘和烟雾问题,一是县环保局对双龙镇黄陵矿业二号煤矿主要负责人张军(行政部长)、黄陵县东昊煤炭洗选有限公司法人王占义、黄陵县佳信煤炭洗选有限公司法人孙玉林及孙玉林堆煤场法人孙玉林进行了约谈;二是陕西黄陵二号煤矿有限公司关于环境粉尘污染处罚的通报(黄二矿发(2017)116号),对主要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洒水员廖春秀、屈贵芳、司磅人员石晓燕解除劳动合同;对调运主管寇平免去职务;对煤管部部长李战通报批评。
陕西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延安市时间:2017年4月7日-5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1-8885517
邮政信箱:延安市第12369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