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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检查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条例落实情况
  本报讯(实习记者 方大燕)4月24日至26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周树红带领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姚靖江、副主任杨东平,副市长张宏分别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延延高速公路水土保持点、延川县梁家河水保治理点、青化砭采油厂姚店区域水保治理点、宝塔区薛张矿区水保示范工程、新城区城市水保点、圣地河谷·金延安城市水保点等处,详细了解植物绿化措施、淤地坝建设、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方面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关于水土保持工作的汇报。
  座谈会上,检查组首先对延安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高度肯定。检查组指出,延安地处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是典型的水土流失重灾区,任务繁重,市委、市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生态治理始终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争取将延安打造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面旗帜。
  张宏表示,延安将认真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中省关于水土保持的各项政策法规,以省人大专项执法检查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进水土保持和监督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了解,截至2016年底,我市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1万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52.4%,年入黄泥沙量下降0.63亿吨,多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由9000吨/平方公里下降到7000吨/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