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万总工程师你好,请问我市住建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万锋:建筑工地扬尘作为大气污染源之一,住建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落实重污染天气城市建筑施工扬尘控制方案,并监督执行,负责对城区内所有在建工地的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等扬尘污染防治进行监督。主要任务是按照中省《关于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市政府《关于延安市铁腕治霾2017年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对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实行“洒水、覆盖、硬化、冲洗、绿化、围挡”六个100%措施。加强建筑工地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物料堆放整齐,防治扬尘污染。
记者: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万锋:近年来,通过全市各级住建部门的不懈努力,我市建筑施工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中省环保督察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职责不明确。建设单位应当对项目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工作负总责,成立扬尘污染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并及时足额支付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应制定专项扬尘治理管理制度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企业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并将扬尘治理纳入工程监理范围。
二是对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从现场管理情况看,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不能按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履职尽责。
三是措施不到位,治理进度缓慢,整改不彻底。少数工地施工现场在围挡设置、冲水设施、道路硬化、洒水降尘、裸露渣土黄土覆盖、绿化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记者:我市住建部门关于治理工地扬尘,都采取了哪些措施?
万锋:目前,我市正处于“2+1”三城联创关键时期,按照省上“十六条”规定、扬尘治理“六个100%”和我市三城联创工作要求,我们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主要采取以下三个方面措施,对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坚持“三个从严”(从严管理、从严打击、从严治理)。
(一)严格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措施。各级住建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要严格建筑工地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各方严格落实“六个”100%措施,将建筑施工扬尘管控纳入各级文明工地考核指标,对施工扬尘治理好的工程施工项目,在评选各级文明工地时优先推荐。
(二)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力度。各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不到位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依法对违规企业从重、从严处罚,追究违法企业领导责任,并进行通报曝光。
(三)强化扬尘宣传教育。引导和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一步提升防尘治污意识,积极开展扬尘防治教育培训,落实扬尘治理责任,不断增强扬尘防治自觉性。
本报记者 李江峰 实习生 王雅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