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水是生命之源,保护水源地就是保护我们的生命。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原则,建立起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安全屏障,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欲流之清者,必浚其泉源。保护水源地良好水质和生态平衡,保证群众饮用水卫生安全,是各级党委、政府对百姓民生诉求的最基本回应。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市政府在水源地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出台了《王瑶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王瑶水库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吴起、志丹、甘泉等县先后出台了《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明确了保护区的范围及法律责任,对分布在一级保护区的油井依法予以关闭,对一级保护区内的养殖场、集油站、输油管线进行了搬迁,使水源地受污染威胁得到有效遏制。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工程,对全市51处规模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强日常监管与监测,确保了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大境内河流整治力度,延河、北洛河、清涧河、葫芦河4条河流及25条支河流70多个项目列入国家治理规划。通过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加强水源地保护工作,我市的水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保障了城乡居民用水安全。
但是,目前延安仍然面临着水资源严重匮乏、生态保护任务艰巨、水污染防治任务繁重等一些突出问题。据统计,我市水资源总量只有16.5亿立方米,人均不足800立方米,仅占全国人均量2400立方米的30%,全省人均量1300立方米的60%,低于国际公认的人均1000立方米的最低需水线。而且,由于石油、煤炭等矿产资源的大规模开发以及城镇废污水的大量排放,全市河流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河流断面监测水质不达标现象时有发生。
面对如此严峻形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水的问题,认真对待水的问题,切实解决好水的问题,加快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工作步伐,为实现水资源与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解决关系千家万户的“水龙头”问题,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就必须做好水源地保护和污染治理两件大事。保护,必须重视从源头保护。要明确地方政府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责任,落实主管部门的保护职责,把水源地保护当作一项造福当代、惠泽子孙的民生工程抓紧抓好;要落实水源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植树造林、恢复植被、涵养水源;要加大水源地移民搬迁工作力度,摆脱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的被动局面;要提高监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完善防控体系,织密水源地保护的大网;要加强对《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和宣传,提高群众保护水源地安全就是保护生命的意识,使广大群众知法守法,自觉参与保护饮用水水源。
治理,要敢于对顽疾开刀。水污染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治水必先治污,治污必先治源。治理水污染没有捷径可走,我们要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和“坐不住”的责任感,下大力气解决油煤等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顽疾,做到全面整治、不留死角,严密细致排查,依法从严处理。要瞄准省委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从源头上严格控制污染源,确保一河清水送下游、一库清水进万家。
水源地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只要全市上下真正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落实水环境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延安人民一定会迎来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直饮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