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奋力追赶超越是全省工作的总基调和我市转型发展的总抓手。“三项机制”既是动力形成机制,也是追责问效机制,更是实现追赶超越的保障机制,是撬动工作实现追赶超越的动力杠杆。
一是坚持“一新一变一示范”,努力拓展“鼓励激励”的内涵。“一新”是打造网考平台新模式,以公平公正的考核激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传统考核“只考单位不考民警”“只有年终考没有动态考”,压力传导不到位,动力激发没后劲。为此,我们研发了网上目标责任考核平台,给每个单位和民警都设置了考核账号,在网上流转“指标下达、任务提交、审核打分、生成报表”四个环节,保证考核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将考核排名直接与立功受奖、经济奖励、人事任免挂钩,极大地激发了活力、催生了动力。比如吸毒人员大收戒工作,这两年,将收戒任务下达到每个民警,谁的任务完不成就问责谁,收戒量一下就上来了,强戒、社戒、社区康复执行率三项指数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一变”是变考全面为考重点,追赶超越目标更加明确。从2016年开始,我们结合“追赶超越”工作要求,调整考核重心,删繁就简,不再追求面面俱到,用指标引导基层把工作重心聚拢到重点工作和公安改革上、聚焦到追赶超越的目标上,目标责任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和“指挥棒”作用发挥得越来越明显。“一示范”是加大评优评先评奖力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把典型人物和先进经验的挖掘、培育、选树作为鼓励民警创先争优的重要手段,提出“一局一特色、一警一品牌”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加褒奖,全局上下形成了“学先进、做先进”的良好氛围,彰显了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坚持“两容两不容”,严格界定“容错纠错”的外延。“两容”就是容许大胆履职多试错,容许公安改革多试水。“三项机制”作为动力形成机制,不仅体现在其鼓励激励的功效,也体现在其容错纠错的功效上。对于大胆改革创新的同志,因其在“摸着石头探索”的过程中所犯的工作性失误而动辄追责问责,势必挫伤那些想干事、敢干事的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势必助长“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混日子思想。因此,我们严格贯彻“容错纠错”工作机制,对于那些出于工作考虑违反了工作纪律或是出现了工作失误的,一律予以容错,宽容以待,鼓励广大民警大胆工作、勇于创新,大大激发了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改革创新意识和热情。公安改革刚刚启动一年多,顶层设计和基层首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改革成果遍地开花,多项改革被公安部、省公安厅作为典型经验予以推广。“两不容”是不容许公安队伍出问题,不容许执法办案出错误,坚决杜绝将容错纠错作为违法乱纪行为的“挡箭牌”。严格贯彻“容错纠错”要求,有所容,更有所不容。在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上下硬茬、出实招,坚决防止队伍和执法方面出问题。深化阳光执法,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过程,确保执法规范。加强队伍管理,探索推行队伍违规违纪“三色预警”制度,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管理和预警,抓早抓细抓小,确保队伍整体稳定。同时,坚持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制度,不间断地开展督察、纠察、暗访和互检,根据每个时间段的考核排名,对考核落后单位负责人启动提醒约谈、问责督办机制,使不作为、慢作为者没有市场,不敢懈怠。
三是破解“三个难题”,积极扩宽“能上能下”的渠道。大力规范辅警管理,破解“辅警队伍乱进乱出”的难题。结合部、省出台的《意见》和《办法》,融合“三项机制”精神实质,制定辅警管理规范。统一招录,破解乱进乱出问题;分类管理,实现辅警人员有序流动,破解能上能下难题;在公安机关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中,增设专门针对辅警的岗位,拓宽了辅警身份转变渠道。这些措施,让辅警有了盼头,稳定了队伍,激发了活力。推行民警“下派上挂”工作制度,破解“机关和基层民警上下交流难”的问题。从2015年起,开始实施“机关民警下派基层和基层民警上挂机关锻炼”工作,先后安排2批次50余名机关民警下基层锻炼,选调10多名基层民警到机关单位交流学习。这一做法,既盘活了警力资源,又锻炼了民警队伍,实现了人才的流通和互动。实行人事任免积分制,破解“领导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难题。按照考核排名对民警进行积分,将积分高低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先后3次提拔任用了40多名年轻干部,同时,调整了3名考核在末位的县局一把手和1名因病不能很好履职的分局副职,依托考核形成了“干部退出机制”。
全市公安机关要紧紧围绕追赶超越目标,全面总结成绩,认真查找不足,继续在完善机制、狠抓落实、结果运用上下功夫,用好目标责任考核这一“支点”,充分发挥“三项机制”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使圣地公安工作取得更大进步、迈向更高台阶,为我市追赶超越大局保驾护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