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叶四青)5月5日,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王希峰一行来到延安,调研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小平,市政府相关负责人,部分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部分县区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情况汇报,与会人员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王希峰阐述了学深学透《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性,他指出,法律赋予的立法、监督、人事任免等各项职权均是人大履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工作的体现,要进一步深化认识,根据本地区实际进一步研究细化重大事项的范围和完善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程序问题,确保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中的“重大”是责任的重大,人大要主动积极作为,依法充分行使好法律赋予的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