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谷嫦瑜 杜音樵 实习生 高小娥)我市医改工作在哪些方面取得了突破?群众又从中得到了哪些实惠?5月17日,在市委改革办组织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系列新闻发布会上,市卫计局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了详细介绍。
医改工作不断突破实现四个“率先”
市医改办副主任、市卫计局副局长刘雁冰介绍,2009年新一轮医改启动实施以来,我市医改工作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取得突破,医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实现了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率先被国务院列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市、率先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市级统筹和率先组建医疗集团的四个“率先”,探索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十二五”期间,全市54所县级医院进行了改造扩建,117所乡镇卫生院、1225所村卫生室进行了建设,迁建市中医医院、新建市传染病院、市人民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筹建市精神病院等,累计投资13亿元,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健全了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7%以上,实现了应保尽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等相互衔接。今年,市卫计局正在着力推进薪酬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分级诊疗等改革,争取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在公共卫生服务方面,免费向群众提供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逐步提高,人均已达50元。拓展服务范围,对45-64岁城市居民参照老年人健康管理,由市财政出资每年进行免费体检。县及以下公立医院、村卫生室全部实行统一采购、统一价格及统一配送的药品“三统一”,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建立药品供应保障机制。从2016年10月1日起,包括城市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实现全覆盖,破除了以药补医机制。
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基本缓解
针对医改中群众将得到哪些实惠的问题,刘雁冰介绍,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大型检查、检验价格普遍下调20%左右,城市公立医院每年可让利群众1752万元。全市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让利群众,仅城市公立医院每年药品就可让利群众1500余万元。全民医保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实施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和医疗救助,基本缓解了群众患大病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在目前存在的专业人才短缺、城区卫生服务中心阵地缺失等方面,下一步,市卫计局将积极实施延安市基层卫生人才“千人计划”,3年内为基层招聘1000名医学类大专毕业生,兼顾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专业需求,在扩大人才增量的同时优化专业结构。按照城区整体规划,以打造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为目标,抓住老城区改造机遇,重新规划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加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资金或设备投入,全力提升其硬件水平,助推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新格局。
同时,市卫计部门将重点从医保支付方面进行改革,初步考虑确定1到2个县区作为试点,对医保基金支付实行以县区为单位打包付费改革,结余留归县区,超支由县区负担。此外,进一步加快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做好大病医疗救治,对患有中省确定的11种大病的贫困户,市和县区分别建立救治台账,由县区落实专人,负责组织救治对象按病种到定点医院救治,6月底前全部完成救治任务。
另外,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子长医改”模式,加快组建第二医疗集团,积极推进分级诊疗,打造陕西医改的“延安样本”,将健康扶贫的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