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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小知识
  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农村贫困群众的安居工程。具体政策:
  一、危房改造的目标
  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吃穿不愁,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中的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
  二、危房改造的对象
  从2017年起,中省建设部门危房改造政策实施的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危房户,2017年要全部列入改造计划,10月底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三、危房的鉴定
  根据省脱贫攻坚危房改造办公室要求,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安全等级由各县区住建部门质监站负责鉴定。从5月份开始,各县区住建部门组织技术人员,对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房屋逐一进行安全鉴定,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鉴定依据:住建部2009年3月颁布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本》。四、鉴定等级
  农村房屋安全共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B为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安全,能满足群众居住需求,A、B两级不列入危房改造对象;C级为局部存在安全隐患,通过维修加固可以保障群众居住安全;D级为承重结构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安全隐患,构成整栋危房,需要拆除重建,才能保障群众居住安全。
  五、改造方式
  1.维修加固(鉴定为C级危房的危改户);2.拆除重建(鉴定为D级危房的危改户)。
  六、补助标准
  根据中、省住建部门危改政策: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为:
  1.维修加固户户均原则上不高于一万元;
  2.新建户户均不低于2万元,由中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具体为:国家补助标准高于7500元,省级补助标准5000元,市级2500元,县级5000元)。七、危房改造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采取“户申请、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的程序进行。各县区要按照《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各项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危房鉴定、审核审批、公开公示、改造承诺、施工协议、竣工验收、资金兑付等各项工作程序,确保农户改造档案齐全率100%,国家住建部农村危改信息平台录入准确率100%,确保危改户实现住房安全。
  监督电话:市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 0911-2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