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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3个集体3名民警获公安部表彰
  本报讯(记者 高瑞)5月23日下午,我市受到公安部表彰的3个集体代表和3名民警载誉归来。延安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平社出席欢迎座谈会。
  近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的命令》,我市3个集体、3名民警受到表彰。其中,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获“全国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延安市公安局安塞分局刑事技术室、延安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宝塔区大队宝塔中队获“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荣誉称号。此外,延安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主任科员、高级工程师呼惠军获“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延川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苗媛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我心中的警察英雄”荣誉称号,子长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胡志伟获“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
  在欢迎座谈会上,郭平社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把这次表彰看成一个新起点,用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推动工作进步,争取更大的成绩。他强调,市局将加大选树和培养力度,培养更多的先进典型,形成更多的先进经验,打造更多的特色品牌,为延安公安争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