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杨楠)“我们将下硬茬查处一批群众反响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市场秩序等领域中的典型案例,始终保持惩治‘微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全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宝塔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日前,为贯彻落实好省、市纪委部署要求,宝塔区纪委迅速行动,制定了《关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微腐败”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吹响了新一轮严查基层“微腐败”的战斗号角。此次专项行动从4月底开始,12月中旬结束,覆盖全区各乡镇、办事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重点围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民生资金优亲厚友,项目建设官商勾结,服务态度生冷硬推、办事人员吃拿卡要,领导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党员干部违规违纪,基层小官贪腐及“村霸”宗族恶势力欺压百姓,违规收缴或克扣群众财物,执法单位以权谋私、执法任性,基层单位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等10方面问题开展。同时,区纪委要求各乡镇、办事处、部门单位于7月底前上报自查自纠问题台账,10月底前上报责任追究情况,每月底上报专项治理工作动态,坚决防止思想不重视、工作走过场、问责不到位。
此外,区纪委借助新闻媒介畅通举报渠道,在《延安日报》公开了线索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要求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熟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一案双查,层层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出重拳查处一批群众反响强烈、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截至目前,全区共立案查处“微腐败”案件41起,党政纪处分41人,挽回经济损失13961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