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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
道路小区专人专管环境状况有望改善
  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 李江峰 通讯员 白冰)日前,记者从黄陵县政府了解到,从5月19日开始,黄陵县城市精细化管理迈出新步伐,县城的道路、居民小区和厕所全面开始推行“路长制”“院长制”“厕长制”,21条道路、68个小区、16个公厕可以通过相关领导和干部负责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向更精更细的方向发展。
  据了解,“路长制”即城区共设21名路长、104名段长。各卫生责任区牵头党委(党总支)、系统主要负责人为路长,段长为各党委、系统下属单位负责人。各路长在巡查中发现的市容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秩序存在的问题,处理时间不能超过30分钟。同时,巡查保洁员工作状态、“四包三禁止”责任落实和执法队员在岗履职情况,形成“路常管、路全管、路共管、路联管”的工作格局;“院长制”即城区共设小区院长68名。建成小区、自建小区、城中村及居民区为其工作责任区,其中建成小区院长由房管局包小区干部担任,自建小区及居民区院长由社区干部担任,城中村院长由村主任或居民小组组长担任。院长主要负责检查居民小区专业保洁人员配备、小区绿化、车辆停放、乱搭乱建、垃圾清运和各项制度落实等情况,并要在45分钟内现场处置;“厕长制”即城区设厕长16名,由城管局主管领导或中层管理人员担任,每个公厕落实管理人员、保洁员各一名。厕长的主要任务是对公厕卫生状态、人员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上岗人员整改,对损坏的设施及时督促维修人员维修。该县要求路长每周对责任路段检查不少于1次,段长每周对责任路段检查不少于2次,院长每天对责任社区、居民小区、城中村检查不少于1次,厕长每天对公厕检查不少于2次。
  此外,黄陵县还制定出台了《黄陵县环卫工作考核奖惩办法》《黄陵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标准》《黄陵县自建、住宅小区卫生管理标准》《黄陵县城中村卫生标准》《黄陵县公共厕所管理规定》等,健全了工作机制,建立了信息共享制度和管理公示制度,并将“三长制”落实工作纳入全县年度考核工作之列,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