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是推动建设发展的主要力量。去年以来,省委、市委围绕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相继制定出台了“三项机制”,这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体现了严中有爱、宽严相济、刚柔并重的理念和导向。对正在建设发展中的新区来说,“三项机制”无疑是领导干部大胆干事创业、努力追赶超越的坚强保障。
一、正向激励,推动干部积极作为。鼓励激励机制,就是要坚持正向引领,着力解决干部干事创业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新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规划,科学制定了“十三五”发展战略,即围绕“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的建设目标,优化提升新区城市定位,努力将新区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幸福城市、绿色产业承载区域、文化旅游集散中心”。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在建设速度上追赶,在建设质量上超越,在发展模式上创新,充分调动人才活力,不断激发各个方面蕴藏的强大动能,让干事创业、勇于探索的活力竞相迸发。今年,为充分发挥鼓励激励的正向作用,新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实施细则,从目标任务、评优评先、等次评定、考核奖励、选拔重用等方面对考核工作进行了细化深化,配套了重点项目建设“月通报、季考核”管理办法、项目领导责任制、项目分管领导包抓制度和促进招商引资办法,强化干部精神激励,在广大党员干部中营造了崇尚实干、学习先进、勇于创新、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二、宽容失误,推动干部敢于担当。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宽严相济,着力解决干部干事创业放不开手脚的问题。新区建设之初,市委、市政府提出了“科学论证规划、打破常规推进、严格管理控制”的工作思路,有力助推了新区的建设发展,一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重要改革等得到了快速有序推进,但在具体工作落实过程中,由于探索改革试验、政策界限不明、处置应急事件等原因,对在推进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失误的11名工作人员进行容错纠错,免除了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容错纠错,关键在于严格区分工作失误与违法违纪、敢于作为与胡作乱为、探索试验与我行我素的界限,对那些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干部要严格按制度进行容错纠错,达到保护改革者、鼓励探索者、宽容失误者、纠正偏差者、惊醒违纪者的目的,使广大干部在促进建设发展过程中卸下思想包袱、消除思想顾虑、大胆改革创新,继续保持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追赶超越的精气神。
三、从严管理,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用人导向是最大的导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和干事创业压力不足的问题。“三项机制”出台以来,新区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目标,聚焦“追赶超越”任务,制定了新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的配套制度,稳步推进竞聘上岗的用人机制。近年来,按照“分类管理,能上能下,进退自如,灵活高效”的原则,新区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先后为市政公用公司、综合服务有限公司、大数据运营公司公开竞聘副总经理6名;提拔任用正科级干部2名、副科级干部3名;对2015年提拔的2名正科级干部和3名副科级干部进行了试用期满转正考核;平级调整干部6名,对1名副科级干部作了停职检查处理;对在2016年建设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5个先进集体和57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保障了干部方向正、动能足、效率高、勇气旺、民意盛。
通过五年多的建设发展,新区已基本实现了形象初显、功能初具、活力初现,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疏解老城密度、保护革命旧址、改善人居环境等近期目标初步实现。但从长远来看,要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在新区落地生根,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机制体制、城市定位、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配套、城市管理等方面还需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好“三项机制”的正向激励作用,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廉洁高效、开拓进取”的工作作风,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做出不懈努力,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