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其中,鼓励激励机制可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动力,干得好就可以从精神上得表彰、受鼓舞,物质上得奖励、受实惠,政治上得提拔、受重用,从而激励干部“跳起来摘桃子”,形成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容错纠错机制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新活力,面对当前改革发展错综复杂的形势,没有人能保证决策完全正确,不出一点失误,对于那些敢闯敢干、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好干部,要为他们撑腰壮胆,合理容错纠错,免除他们的后顾之忧;能上能下机制可增强干部干事创业的外压力,对于那些不讲政治、不守规矩,履职不力、工作平庸,遇事推脱,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调整,腾出位子,让位于有为者。
当前,我市环保工作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多、生态环境基础薄弱、水环境质量形势严峻、大气和土壤环境质量稳固提升难度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环境管理被动落后、环境执法普遍不规范不到位,这些问题都是我们在“追赶超越”道路上的“大坡坎”“拦路虎”。用好、用实“三项机制”无疑是我们克服坡坎、打倒老虎的有力武器。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力。
一、认真贯彻学习,形成思想共识。要认真贯彻学习“三项机制”,上至党组成员,下至党支部每个党员、单位每个干部,都要对“三项机制”的内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有句话说“认识的高度决定行动的力度”,一个机制、一项措施,只有当人们在思想上理解它,认识到它的好处和优越性,才会心甘情愿地接受它,并将它作为行动的指南、前进的方向。一旦这种价值取向的引领作用形成,多数人便会自觉趋向于它,“犹水之就下也。”干部队伍管理将不再是“人管人,累死人”,而是“机制管人管灵魂”。对于那些不按规定行事的,当然也会有相应的机制来鞭策或惩罚他们。
二、完善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标准。“追赶超越”是奋斗目标,“三项机制”是制度保障,考核则是重要手段。我们要充分利用考核这一手段,将考核结果应用到“三项机制”中。一方面要完善考核制度,匹配机制要求。对于一个具体的政府部门,干部鼓励激励、能上能下主要是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为依据,为使考核结果更好地与“三项机制”相匹配,实现“无缝对接”,非常有必要对现有的考核制度进行更新和完善。我们要依据我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平时考核4项实施细则(月通报、季讲评、专项观摩、督查约谈)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有效可行、简便易行的考核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创建我市环保督察巡查机制,将督查结果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要对标赶超目标,优化考核指标。今年,我市环保工作要实现以下“追赶超越”目标任务,减排: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上年削减2%、1.5%、3%、3%,挥发性有机物较上年削减1.9%;大气: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AQI)达到290天以上,空气质量追赶榆林市,力争进入全省前三名;水: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延河、洛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Ⅳ类标准,秀延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标准,仕望河、汾川河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Ⅱ类标准,努力消除劣V类水质,开工建设重点镇污水处理厂;声:区域噪声减少3分贝;固体废物:开工建设重点镇垃圾填埋场;环境执法:确保环境案件中、省零挂牌;环境应急:持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不动摇;环境管理:确保高耗能、重污染企业不在我市落户;模范城市创建: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评估验收,启动国家级创建。这样的目标任务不可谓不艰巨,要实现它,就必须把这些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分解到各个县区、各个单位、各个科室,并把这些目标任务转化成为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指标,应用于平时和年终考核。与此同时,还要结合省、市环保工作重点,及时优化考核指标,取消那些不适宜的指标,补充增加新的任务指标,以便于更加科学公正地评价。
三、严格兑现奖惩,倒逼责任落实。“三项机制”究竟是“一纸空文”还是“一字千金”,关键就看它“算不算数”。对于那些考核排名靠前的、工作优异的、勇于作为的,我们是否能够严格按照机制规定给予评优评先、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合理容错?对于那些排名靠后的、工作平庸的、为官不为的,我们又是否能够严格按照机制规定给予“下”的调整?只有我们严格按照机制行事,由机制“说话算数”,而不是由人“说话算数”,机制的威信才能树立,干部才会“不用扬鞭自奋蹄”,主动趋向于机制所提倡的价值取向。这也将倒逼那些排名落后、无所作为者主动认领责任、踏实落实责任,奋力追赶、迎头赶上,否则,等待他们的将是机制的惩戒。
把“三项机制”用好了、用实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就调动起来了,“追赶超越”的精气神就充足了,即便奋斗目标艰巨,我们也将满怀信心、勇往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