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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全面完成“营改增”财政花钱更合理
  本报讯(记者 刘小艳)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之一,也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国家治理的重要推动力和突破口。那么,延安财政近年来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6月14日,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的“延安市全面深化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市财政局就预算管理制度、税收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等方面作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面完成“营改增”小微企业税额只减不增
  “为了落实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我们会同国地税部门认真落实税制改革要求,大力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王向东说。
  据介绍,在全面完成“营改增”的同时,我市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2014年10月1日起起征点再扩围调整至3万元(有效期截止2017年底)。2016年度全市落实184098户次,减免税额7168.15万元。并认真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5年10月起,我市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面落实,2016年度落实户数达1715户,减免税额1203.54万元。
  同时,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大力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2016年,全市国地税部门已全部实现了共建办税服务厅、联合实施纳税稽查评估等工作,既改进了纳税服务,也强化了税收征管。当年,通过实施联合办税、稽查和纳税评估,清缴“营改增”历年欠税1.4亿元,税源清查入库税款3036万元,“一窗通办”堵漏税款3888万元。
  财政资金看绩效花钱更有效
  政府预决算公开是建立透明政府的内在要求,也是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市本级推行预算绩效管理从2013年开始,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推进,2016年部门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实现了全覆盖,并初步建立了“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绩效缺失有问责”的全过程绩效预算管理制度,当年编制绩效目标520个,财政评价重大民生和重点项目11个,涉及资金71661万元。
  王向东介绍,在此基础之上,2015年起,我市坚持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超收部分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纳入以后年度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强年度预算的约束力。2016年,市本级改变原按“基数加增长”的预算分配方式,全面实施零基预算,以零为基点,实行预算一年一定。2017年,清理专项工作经费10项、6550万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新设了普通高中免学费、招商引资、高层次人才引进等专项资金8项、24442万元。
  同时,从今年起,我市在13个县区全面推开涉农资金整合,市本级为此改革了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将涉农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县区、资金切块下达县区,大力支持扶贫以及其他农业、农村工作更好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