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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网络违规销售艺术品
宝塔区一画廊被罚1万元
  本报讯(记者 董新银 通讯员 张喜元)未注明艺术品信息,利用网络违规销售艺术品。近日,宝塔区一画廊被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责令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并处罚1万元。
  5月15日,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二科执法人员,在宝塔区开展2017年延安市艺术品市场以案施训活动中,从网上获知位于宝塔区七里铺的延安清心斋画廊利用网络违规销售艺术品。
  此后,执法人员多次到该画廊,围绕网上所得到的这一线索展开调查取证。
  经查,该画廊没有在当地文化部门备案,且未标明所经营艺术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为此,给予当事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规行为,当事人对处罚结果无任何异议,并已缴纳罚款,改正了违规行为。
  据悉,此案也是新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查处的首例未标明所经营艺术品的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保存状况和销售价格等信息的艺术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