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云 记者 方大燕)日前,志丹县迎宾大道北苑小区门口处发生一起逃逸案件,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即启动道路交通事故逃逸预案,14日将肇事逃逸者刘某拘留。
据受害人刘某称,6月4日22时43分许,自己乘坐出租车到北苑小区下车后,由于晕车,就蹲在北苑小区门口,刚蹲下不到1分钟,就被一辆白色轿车撞了。由于当时下着雨,自己也没有看清楚车号,只看见牌照上有“1、7”两个数字,更没有看清楚驾驶人体貌特征。根据受害人描述,民警随后调取了该小区大门口监控录像,录像显示,一辆白色轿车准备由南向西进入该小区时将刘某撞倒,随后,该车倒车数米,向县城方向逃逸。因夜晚光线昏暗,监控探头距事发地较远,无法看清车辆牌号,给案件侦破带来了很大困难。
民警经过整合分析,认为该逃逸车辆有可能是该小区住户所有。根据这一思路,民警在小区通过大量走访,并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发现小区内确实有一辆与肇事车型极为相似的车辆,且在时间和行驶轨迹等方面与肇事车基本吻合。6月14日,民警对该车辆所有人刘某进行了传唤调查。刘某到案后,对自己在4日晚驾车撞伤人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刘某因交通肇事逃逸,被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