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34.贫困县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陕办字〔2016〕72号文件明确,贫困县退出程序为:
  (1)各县(区)结合上年度脱贫计划,按照贫困县(区)的脱贫退出标准和指标要求,调查收集贫困县(区)脱贫退出信息数据,自查自评本县(区)脱贫退出结果。
  (2)自查自评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的县(区),向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申报脱贫退出。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开展核查,初步认定脱贫结果,报请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认定。
  (3)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立核查组,对报请脱贫退出贫困县(区)开展核查,认定脱贫退出贫困县(区)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4)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检查评估后认定为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县(区),由省政府批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