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6月28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葫芦河市级河长曹远勃到葫芦河流域调研“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市纪委、市委办、林业局、环保局、城管局、河长办有关负责同志,富县、黄陵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随同调研。
曹远勃一行先后来到富县河长办、污水处理厂、张家湾镇、采油厂和尚塬联合站、张村驿镇垃圾填埋场和南沟门水库,详细了解葫芦河流域“河长制”推进工作,现场勘察河道整治、垃圾填埋、污水排放处理等情况。
曹远勃在与县乡负责同志和河长的交流中说,葫芦河是延安南部的重要河流和重要水源地,县乡党委、政府和各级河长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综合治理,切实抓好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污染防治和监测等各项工作,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要加大监管力度,从源头治理,加快垃圾填埋场和污水处理厂建设,管好用好现有的垃圾处理和排污设施,依法设立水资源保护区,避免发生环境污染,不断提升水生态环境。要把持续提高沿河群众环保意识作为长期任务来抓,教育、引导、帮助他们不断增强保护葫芦河的行动自觉,努力把葫芦河变成延安水质最好、最清澈的河流。市直有关部门、富县、黄陵县和各级河长要积极履职,锐意创新,尽快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他要求,各方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加快河道治理工程力度,确保汛期行洪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