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方大燕 通讯员 刘晓媛 姬燕妮)“感谢你们法院入情入理的悉心调解,消除了我们邻居间的积怨,使我们楼上楼下又重归于好。”近日,志丹法院第一审判小组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纠纷,被告王某激动地说。
白某与王某系志丹县某小区的上下楼邻居。自2016年起,因楼上王某家中排水管道爆破导致漏水,造成楼下白某的房屋墙体及家具严重浸湿,墙体涂料亦变色且大面积脱落。白某多次找王某协商解决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其赔偿财产损失。
为了防止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邻居,如果按照法律程序开庭判决势必会激化矛盾,在与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了症结所在后,决定“上门”审理案件,解决纷争。
6月25日,适逢周末,志丹法院第一审判小组一行5人就来到该小区,在察看了案件现场后,法官邀请镇政府工作人员及被告现居住地的村支书与村主任参与调解工作。调解中,原被告双方均寸步不让,案件陷入僵局。之后,办案法官兵分两路赶赴两家,分别从诉讼风险、经济损失、邻里和谐等多方面进行沟通。最终,双方终于打开心结,并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王某赔偿原告白某房屋损失费用4000元,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