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关于逃票的新闻时常见诸媒体。从搭乘高铁、公交车到乘坐地铁,从游览景点到逛公园等等不一而足。好像有卖票的地方,就有人琢磨怎么去逃票。打开搜索网页,甚至还有很多专门的攻略,逃票好像成了一项技术活。消费就要付费,这是市场规则。逃票,就是在破坏规则。可是,有的人却对此不以为然,甚至还要拿生命去逃票。(焦点访谈)
中央电视台在报道这一专题时,打出的标题是“逃了门票,丢了什么?”这个“丢了什么”的提问,值得所有逃票者以及所有有此想法者的深思。是的,无论是车票还是门票,平心而论,今天还有多少人真正是无力购买的?更何况,无论是车票还是门票,这都是我们的消费行为,而所有消费都需要我们支付一定的费用,这样天经地义的事情似乎没有讨论的必要。因此,我们更应该思考“丢了什么”这个问题。
逃票行为的背后,首先是对规则的破坏,是对文明的践踏。而一旦我们破坏了规则,践踏了文明,尤其是当这样的破坏与践踏成为一股恶劣之风,那么就必然导致“人人互害”的模式。我们的任意逃票,在破坏规则、践踏文明的同时,必然损害了他人的权益,而当他人也肆意破坏规则、践踏文明时,我们甚至在毫不知情的前提下就已经成为受害一方。
逃票行为的背后,更是对安全与生命的漠视。这一点,在已经发生的宁波雅戈尔动物园游客逃票、翻越围墙进入老虎散放区的事件中,表现得是那样痛心。而类似的悲剧,在其他景区也屡次发生。道理很简单,逃票者也意识到自身行为的“丢脸”因素,于是,总是不敢光明正大地行走在公开的安全的观光路线,这也就为遭遇意外埋下了祸根。面对着这样的悲剧,每个人都应该扪心自问,难道一次逃票的所得之利还能够超过我们的生命安全吗?
当然,遏制逃票行为的发生除了需要我们每个人的自觉之外,出台必要的惩戒措施也是至关重要的。逃票,就是另一种形式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仅仅是教育、批评显然不足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南开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石培华的一番论述很值得我们深思。他说,一些游客因为逃票而导致自身陷入困境,社会与政府都会竭尽所能予以救助。这样的救助不仅造成了社会资源的巨大消耗,对于其他游客甚至还有一种“示范”之效。所以,全力救助之后只有予以必要的惩戒,才能真正遏制那种恶意的逃票行为,才能真正引导全体民众养成遵守规则、崇尚文明的良好习惯。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就个人而言,需要我们自律;就行业而言,他律也是必不可少的。将自律与他律融为一体,“门票不可逃,规则与文明更不能丢”的意识,才能对全体民众起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