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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延安市委关于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乡镇党委书记、优秀第一书记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决定
(2017年6月30日)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圣地延安党旗红”为主题,解放思想,开拓进取,奋力拼搏,勇争一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进一步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追赶超越中积极进取、建功立业,市委决定,在庆祝建党96周年之际,授予刘佰生等50名同志“全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予李海荣等50名同志“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予申连庚等5名同志“全市优秀乡镇党委书记”称号,授予彭奇瑞等40名同志“全市优秀第一书记”称号,授予宝塔区凤凰山街道北苑社区党总支等30个党组织“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更大成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以受表彰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榜样,比工作、比奉献、争一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推进转型发展,以舍我其谁的勇气建设革命老区,以敢于担当的责任感推动脱贫攻坚,以履职尽责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