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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九、生态保护扶贫
  59.在贫困人口就地转化为护林员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林业精准脱贫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林计发〔2016〕148号)明确:
  (1)积极争取国家生态护林员指标。
  (2)切实发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县级统筹管护费作用。各县原则上将不少于20%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县级统筹管护费用于聘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护林员工作。
  (3)进一步调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护林人员结构。今后,各天保实施单位在新聘用管护人员时,须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0贫困地区退耕还林脱贫方面有哪些措施?
  答:陕林计发〔2016〕148号文件明确:
  (1)加快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退耕还林脱贫工程。有计划、有步骤地将特困区域25度以上陡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户退耕还林。到2020年,力争使连片特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户均拥有2亩退耕还林地。
  (2)指导建档立卡贫困户科学经营退耕地,精准建设一批山地苹果、核桃、花椒、茶叶、板栗、油用牡丹等为代表的优质高效经济林基地、木本油料基地和特色经济林基地。到2020年,努力使建档立卡贫困退耕人口人均拥有特色经济林面积达到1亩以上。
  61.支持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环境治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内容:一是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二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三是历史遗留的责任主体灭失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四是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包括相应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源保护区警示标志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等;五是其他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措施。优先支持陕南三市贫困地区开展农村环境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