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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生会所擅自进行医疗美容 卫监部门查处维护顾客权益
  本报讯(记者 郑鹏)一养生会所擅自为顾客进行医疗美容,卫监部门接到反映后,责成该养生会所向顾客赔偿损失。
  严女士告诉记者,去年7月自己在位于丽景花苑一养生会所做美容时被老板告知,该会所新进了一台多功能美肤仪器,祛除色斑的效果非常好,建议她进行祛斑美容。没想到,严女士接受了几次祛斑美容后发现,自己面部的斑点不但没有祛除,反而越发明显。今年年初,她先后到延安市人民医院和延安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了诊断。医生告诉她,这些症状属于黑色素沉着,需要接受进一步治疗。
  为此,严女士向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卫生监督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该会所以“擅自进行医疗美容”为由进行了处罚,由会所向严女士赔偿5000元的医疗费。但严女士认为,自己为了治疗面部,已经花费了数万元,会所只向其赔偿5000元并不合理。之后,双方一直就此进行协商,却始终未达成协议。
  记者就严女士反映的问题,对该养生会所进行采访。会所原老板白女士告诉记者,事发后,卫生监督部门已经对会所进行了相应的处罚,但严女士对此不满意,向她提出了高额赔偿,由于数额较大,她无法承担。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虽然卫生监督部门对会所进行了处罚,但这仅仅是对会所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并不能证明其与造成严女士面部黑色素沉着有因果关系。严女士如果需要得到进一步赔偿,须向相关机构申请进行较为权威的医疗鉴定,证明会所的行为对其构成了侵害,将侵害行为进行量化后,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