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
脱贫攻坚政策问答
  72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对象和标准是什么?
  答:(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的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困难残疾人。补贴标准:18周岁以下(不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残疾儿童”)每人每月100元;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残疾人(以下简称“成年残疾人”)每人每月60元。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具有陕西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经常照护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一级残疾人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月80元。
  73 在金融精准扶贫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金融办等部门金融精准扶贫二十条措施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67号)明确:
  (1)发挥扶贫再贷款的杠杆撬动作用。积极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4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再贷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利用扶贫再贷款加大贫困地区信贷投入。严格执行扶贫再贷款利率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下调1个百分点的优惠政策。
  (2)加大扶贫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全省贫困县每年各项贷款增速要高于贷款平均增速,贫困户贷款增速要高于农户贷款平均增速。各银行业机构要单独制订全年的扶贫信贷投放计划,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效信贷需求实现扶贫小额信贷100%覆盖。
  (3)扩大金融扶贫服务覆盖面。各机构要优先在贫困县设立网点、布设电子机具,2017年前实现全省贫困县行政村的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2020年以前实现贫困县乡镇的网点全覆盖。积极引进国内符合条件的主发起行到贫困县设立村镇银行,力争在2020年前实现贫困县村镇银行全覆盖。
  (4)开发有针对性的扶贫信贷产品。拓宽抵质押品范围,积极发展农村“两权”抵押、林权抵押贷款;积极采用果园、茶园抵押,订单、仓单、应收账款质押等方式为农业产业链提供融资。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的贷款,要优化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原则上以中长期贷款为主。
  (5)拓宽扶贫小额信贷适用范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扶贫小额贷款,采取信用贷款方式,不设抵押担保门槛,统一实行优惠利率;对有贷款意愿、有创业潜质、有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创业等贷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