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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并使用伪造发票
被告人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
  本报讯(通讯员 王玲玲 记者 高乐)贪图小利,非法购买并使用伪造发票,在售卖商品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近日,被告人陈某被延川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
  陈某,河南省周口市人,其在周口市一批发市场上批发了,血压计、手电、强光手电等电子产品,打算向外地出售赚取差价。为贪图便宜,陈某在该省项城市蒋桥集市,以每本50元的价格购买假发票5本(共250份,票额2.5万元),准备向客户出售产品时使用。之后,陈某在延川县出售产品时,被当地公安机关查获并移送至延川县检察院。经审查后,该县检察院以非法持有伪造发票罪对陈某提起公诉。
  延川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是假发票而仍然非法购买持有,且数量较大,其行为违反了国家发票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已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