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在贫困村通动力电方面有哪些政策措施?
答: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关于落实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7〕390号)对此作了明确:
(1)建设目标及任务。依据国家能源局批复我省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的建设目标:到2017年底,对2628个动力电不足的贫困自然村进行电网改造升级,涉及全省10个市65县,农村居民89.45万人,估算投资6.69亿元,其中省电力公司辖区涉及1148个,估算投资3.69亿元;省地方电力公司辖区l480个,估算投资2.73亿元。
(2)有关要求。①各市县政府要充分发挥本市(县)农网改造升级领导小组作用,做好本区域内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与中心村、机井通电等工程的衔接,明确任务和措施,统筹协调,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将本区域贫困村通动力电任务和时限要求,纳入市县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实行目标考核,强化监督,务必完成。②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指定专门的负责人员,督促本级电网企业做好工程实施和运营管理,并于每月10日前会同本级扶贫办、电网企业将上月工程实施情况报省发改委、省扶贫办。各市县扶贫办落实各村联系人,逐村跟踪工程建设进展,确保按时实施完毕。省发改委将会同省扶贫办适时组织相关单位采取重点督办、交叉检查等方式,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并在工程建设结束后组织相关单位逐村验收确认。③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要在完成方案要求的贫困自然村改造任务基础上,对有通动力电需求的贫困户应全部通动力电,对暂无通动力电需求的贫困户应具备供电业务报装正常响应时限内通电的条件。根据实施方案,尽快落实资金和建设条件,先通过企业自有资金开始实施,随后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或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贫困村通动力电工程。市县政府要积极整合涉农资金予以支持,并在土地占用、地面附着物赔偿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④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公司应于4月底前编制完成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落实各项施工制度和措施,做好开工准备;确保7月初开始施工,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